城大博士生潑精液罰款5000 控方申刑罰覆核 被告缺席聆訊押後處理

2024年城大博士內地生於城大校園向女子潑灑混有精液的液體,早前承認猥褻侵犯罪,被判罰款5000元。西九龍裁判法院今日處理控方提出的刑罰覆核,被告未有出席,裁判官李志豪決定,待被告出席法庭聆訊後,再處理有關覆核,並下令在內庭處理控方拘捕令申請。

26歲城市大學博士生來常偉,承認於2024年6月6日,在城市大學李達三葉耀珍學術樓的電梯猥褻侵犯女子 X,被判罰款5000元。控方稱,警方嘗試過以不同方式聯絡被告,包括電話、平郵,但都未能確認被告是否收到。控方另指,被告今年1月12日離港後再沒入境,遂申請拘捕令。當值律師代表指,被告獲悉控方提出刑罰覆核後,律師多次電話聯絡被告不果。

案件編號:WKCC2559/2024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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