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與新界南各警區人員一連三日(3月24至26日)在區內各主要道路一帶進行代號「駒始」的執法行動,打擊公共服務車輛的相關交通違例事項。行動中,警方以涉嫌「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拘捕一名67歲本地男的士司機,他亦為被通緝人士。
另外,人員扣查26輛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的公共服務車輛作進一步檢驗,包括4輛小巴及22輛的士。若證實違規,警方會向有關司機及車主以傳票方式檢控。

警方在行動中打擊公共服務車輛的相關交通違例事項。警方圖片
人員亦發現多名公共服務車輛司機涉嫌違反交通規例,包括超速、在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在限制區上落客、在汽車移動時使用流動電話等。人員已向相關司機發出共123張告票,並向違例停泊之公共服務車輛發出17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提醒駕駛人士,車輛殘缺是違法行為,會嚴重影響到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行人安全。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一年。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保障市民安全,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