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多名女童 亞裔漢判囚四百年

加州一名亞裔男子被控性侵4名女童,日前在沙加緬度縣高等法院被法官處以終身監禁,服刑最少400年才可申請假釋,不過受州法所限,他最快20年後就可提出假釋申請。

《沙加緬度蜂報》報道,沙加緬度縣地檢署表示,29歲被告Brandon Xiong(音譯姓熊)2月中被評審團裁定多項罪名有罪,包括3項對兒童採取強迫猥褻行為、2項對10歲或以上兒童做出性行為、3項對兒童做出猥褻行為和1項接觸未成年以犯下重罪。

檢方透露,被告因性侵多位受害人而被加重刑罰。被告過去有一項一級入室行竊定罪紀錄,因此在量刑時依加州《三振出局法》被納入量刑考量。

檢方表示,受害4名女童年齡介於5至10歲,事發時在他家過夜遭侵犯。

沙加緬度縣高等法院法官懷特(Steve White)本月14日判刑。被告從2019年2月27日開始被收押在縣立監獄,目前等候被移送州立監獄。他在縣立監獄收押時間將計入刑期。

地檢署表示,根據州法,被告可於服刑20年後提出召開長者假釋聆訊申請提早出獄。

根據州懲教局資料,囚犯可於服刑最少20年和年滿50歲,或服刑最少25年和年滿60歲時提出長者假釋申請,但取決於囚犯所犯罪行的定罪和刑期。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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