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州議會近日審議AB 379法案,擬明確授權檢控部門,將對16至17歲青少年進行性招攬者,起訴為重罪。法案雖出自民主黨議員之手,但進步派陣營竟出現激烈反彈,憂慮執法部門會借此條文打壓弱勢族群,進而阻撓立法進程。此等論調,看似關懷少數,實則混淆公義與偏私,於道理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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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提出之初,爭議焦點圍繞「年齡差距」與「執法公平」兩項,進步派擔憂此法或針對年齡相近的青少年戀愛行為,並重提過往警方對特定族群執法不公之歷史,主張應以全面寬容為上。惟事實上,現行加州法例早已明訂,若成年人與未成年者有任何引誘性行為,無論是否實際接觸,皆屬犯罪。AB 379不過是進一步明確適用年齡範圍,並設下「三年差距」例外條款,以免將正常戀愛誤當重罪。此舉本已體現法律彈性與人情兼顧,為何仍被視作「危險擴權」?其間反映出部份進步政治人物的道德潔癖已近於意識形態崇拜,脫離現實社會之急需。

紐森出面調停黨內鬥
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及部分黨內溫和派最終出手干預,明言招攬未成年者從事性行為理應屬重罪,不能讓此基本社會共識在議會內部自相矛盾。共和黨方面則趁勢發難,指摘民主黨部分議員「背離常識」、「拒絕為兒童發聲」,力圖借社會保守情緒擴大聲勢。至此,民主黨終讓步,使法案得以通過委員會,但仍須進一步表決,才可成為州法。
筆者以為,當前爭議實質暴露出進步陣營的一項根本誤區——將所有社會權益議題視作零和博弈。凡有人得益,必有一方受損;凡擴大公權,便預設會傷及弱勢。若抱持此思維,無論是保障未成年,還是規範網絡剝削、家暴干預,皆難寸進。須知社會改革並不必然導致權益轉移,若能建基於正當程序與制度設計之上,許多議題本為「正和遊戲」,即在不削弱任何一方基本權利之下,整體社會皆得其利。保障青少年免受性剝削,既屬法律之本分,亦為社會正義之根基,當屬最不可退讓者。
加州長年自詡為全美最進步之地,但真正的進步,從非一味拒絕刑罰或逃避難題,而是願意面對現實風險,勇於建構更合理、更穩定的制度。願是次AB 379爭議,能成為一次必要的集體反思,讓執政者回歸本分,不以政治光譜決定正誤,不讓制度公義淪為派系鬥爭之犧牲品。
-曾維燊
封面圖片: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