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州2021年通過立法,允許大學運動員以其名字、形象和肖像(NIL)獲得品牌贊助,成為全國首項同類法律,觸發其他州份做出相關改變。
非牟利新聞網站CalMatters統計擁有國家大學體育協會(NCAA)第一級別(Division I)運動隊的公私立大學運動員在新法實施後獲得贊助的情況,是首份相關研究。
CalMatters舉例說,現NBA克利夫蘭騎士隊、前柏克萊加大前籃球後衛泰森(Jaylon Tyson)獲一群私人捐款者捐出39萬元、洛杉磯加大奧運體操金牌選手智利斯(Jordan Chiles)獲AI寫作公司Grammarly贊助3,000元,還有長灘州大(Cal State Long Beach)短跑運動員梅斯(Mekhi Mays)獲得一家燒烤店390元贊助金,各人在社交媒體上為贊助商寫業配文。
根據州法,所有學生運動員須向校方申報任何利用其名字、形象和肖像獲取的報酬,公立大學需依要求披露相關資料,但史丹福大學和南加州大學(USC)等私校則不用。
運動員賺取收入的多寡主要取決於其從事運動的受歡迎程度、性別和知名度,以及運動員所讀大學的支持者數目。例如洛杉磯加大體操選手過去三年賺取超過200萬元;同校的女子水球隊同期僅賺152元,儘管她們去年獲得全國錦標賽冠軍。
對於公司品牌來說,這些名字、形象和肖像交易,與付錢邀請其他名人或專業運動員代言產品差不多。大學校友和運動支持者無法直接給錢學生運動員,但可就其名字、形象和肖像展開交易。不少大學有所謂「集體」或「助推者俱樂部」的私人捐款群組,透過這些團體提供運動員資金,有時單筆交易可達40萬元以上,換取與運動員拍照或安排他們出席慈善活動等。總而這些交易只是幌子,旨在向頂尖運動員提供資金,以期阻攔他們轉往其他提供更優厚條件的大學。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