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歲男子因金錢及商業糾紛涉「起底」他人 遭私隱專員公署拘捕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4日)在港島區拘捕一名73歲中國籍男子,公署指被捕人士涉嫌因金錢、商業糾紛,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涉嫌在事主屋苑展示其個人資料橫額

公署指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因商業來往相識,而事主自2022年起與另一名商業夥伴發生糾紛,雙方各自興訟要求對方賠償,直到2025年1月,事主的妻子於即時通訊軟件收到訊息,該訊息指會將事件升級及會公開展示橫額。公署指,不久後事主妻子目睹有人於事主及其妻子居住的屋苑範圍內,展示一張載有事主個人資料及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的橫額,事件中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住址及照片。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資料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資料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稱「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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