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任醫管局港島東聯網服務總監康佩玲涉採購時虛報利益衝突申報表,更改項目規格及洩露機密資料,令友人中標獲判價值逾13萬元的病人教育動畫製作項目,被廉署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3罪,其友人則被控一項協助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2人不認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指兩名被告關係緊密,頻繁互傳訊息;康曾稱會竭盡所能,幫友人取得涉案項目。下周一續審。
59歲首被告康佩玲,時任醫院管理局港島東醫院聯網基層及社區醫療服務總監,被控於2021年5月20日至同年12月22日期間,於醫管局活動項目的採購程序中更改項目規格,惠及次被告即投標者陳立怡、並向她泄露藉其公職身份獲得的資料,以便利陳獲判授該項目;及被控於同年11月30日及12月14日,在使用兩份利益衝突申報表的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沒有須披露她在上述醫管局動畫項目的利益衝突,意圖用以誤導醫管局。
48歲次被告陳立怡、報稱自由工作者,則被控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公職人員康佩玲作出上述行為。
控方開案陳詞指,兩名被告自2018年相識後一直保持聯絡;至2020年9月,2人有18個共同WhatsApp群組,並頻繁地互傳訊息。康佩玲曾向陳立怡表示會竭盡所能協助其獲判涉案項目,又曾稱自己更改項目規格,是為了讓陳立怡佔優。
控方指,康佩玲沒有向醫管局披露兩人之間的友誼或緊密關係,牽涉潛在利益衝突;從訊息可見,康佩玲清楚知道其行為或違法。另外,陳立怡在警誡下承認康佩玲是其友人,她知悉涉案項目由對方負責。
案件編號:ESCC875/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