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賠償機構 需提供申訴聽證

瑪麗查拉(Ruby Marichalar)的兒子在2012年9月被刺死後,沒有錢支付兒子葬禮的她向一個為了支援犯罪倖存者而成立的州機構求助。加州受害者賠償委員會(California Victim Compensation Board)負責收取賠償金,為符合資格的倖存者及其家人提供經濟援助,以支付喪葬費用、收入損失及精神健康服務等。該委員會兩次拒絕瑪麗查拉的申請,卻從未與她會面。

非牟利新聞網站CalMatters報道,根據加州法律,賠償委員會必須為瑪麗查拉等申請被拒提出異議的人,提供親自出席的證據聽證會。2024年法院的一項裁決指出,十多年來該機構依賴一項無效的法規,將聽證會限於書面記錄。現在賠償委員會正努力按法律規定,來處理數以千計的申訴。

該機構最近向立法機關和州長紐森要求額外支出440萬元,以遵守法庭命令並更快地處理申訴。

加州在60年前首創該項受害者賠償計劃。如今,該計劃由三位成員負責監督:州主計長郭嫻(Malia Cohen)、康縣地檢官柏頓(Diana Becton)和州政府運營署長黃思敏(Amy Tong)。該機構的大部分經費來自賠償罰款、聯邦補助金和總預算基金。

在上一個州預算年度,賠償委員會批准了3萬1214份申請,拒絕了9326份,約佔所有申請的四分之一。該機構拒絕回答有多少申請獲批准前曾接受申訴。

長期以來,倖存者和權益維護者對補償委員會的嚴格標準和自由裁量權表示擔憂,說這已將受到暴力傷害的人拒之門外,使他們再次受到傷害。

非牟利組織「加州檢察官聯盟」2022年的報告發現,在受訪的700名犯罪倖存者中,約有70%的人不知道為何被拒絕賠償。自2019年以來,申訴的數量增長近兩倍,從每年約1200宗增至3500宗。申訴平均需要325天,遠遠超過法律規定的6個月處理時間。該機構最近要求申訴部門增聘17名員工。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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