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州長紐森日前下令州府公務員7月起恢復每周四天實體辦公,引起部分公務員不滿,也引起全國關注。州府14日再發布相關指引,過去因特別需要而遠距辦公的公務員,可免於4天實體辦公規定,包括住處與辦公室距離50英里,以及獲之前遠距辦公協議涵蓋的人。
從紐森簽發行政命令更改遠距辦公政策兩周以來,對於辦公空間是否足夠、紐森下此決定的時間點和恢復以實體辦公為主的辦公政策會使加州付出多少代價等方面,一直存在不確定性。
《沙加緬度蜂報》報道,加州政府人力資源局(CalHR)周末前公布公務員一直期待的指引,說明各部門如何落實紐森恢復實體辦公的命令。
CalHR在最新指引中指出,為了實現實體辦公的優點,各部門需要有足夠數量的職員到場,來確保可以滿足運作需求。局方建議,應限制恢復實體辦公的豁免,避免干擾讓公務員之間更多面對面接觸的更廣泛目的。
除了住在辦公室50英里外的某些公務員可獲豁免之外,CalHR表示,過去遠距辦公協議容許他們在非辦公室地點提供服務的公務員,應繼續維持這辦公方式。局方舉例獲得豁免的人員,包括遠距醫療人員、調查人員和稽查人員。
指引提到,從事外勤工作、出差和出席辦公室以外地方的會議,應被歸類為「實體辦公日」。
州府沒有改變先前針對各部門如何處理公務員合理便利要求的相關指引,其中可能包括遠距辦公和其他旨在支援身障職員的相應調整措施。
在發布最新指引前,身障和有健康問題的公務員對新命令可能改變他們的合理調整表達恐懼。
目前全職遠距辦公的房屋及社區發展局(HCD)房屋專案代表萬德(Francesca Wander)表示,雖然新指引未建議部門更改處理合理調整的程序,但她還是擔心部門可能重新評估遠距辦公政策的例外情況。
過去一年,有些要求遠距辦公豁免的身障公務員,因相關程序出現延宕或被拒絕而辭職。萬德也說,部門對批准或撤銷豁免的自由裁量權妨礙她申請升職,因為擔心升職後失去目前遠距辦公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