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多項道路使用新規定3.1生效 允許有條件遙控泊車、放寬中控螢幕泊車後顯示限制

【遙控泊車/運輸署/電動車】運輸署今日(23日)提醒登記車主、駕駛人士和相關汽車業界,多項便利道路使用者的新規定將於3月1日生效,政府將有條件允許遙控泊車功能、放寬車輛停泊時視象顯示器(俗稱中控螢幕)可顯示的資料、要求所有設有可延伸架空結構的車輛須在指定日期前安裝過高警示系統等。

汽車只可配備已獲運輸署批准的遙控泊車系統

政府亦會允許司機使用流動電話或其他電訊設備,在指定條件下使用遙控泊車功能,協助安全泊車。為確保安全,遙控泊車系統的安全性能必須符合運輸署的技術要求。汽車只可配備已獲運輸署批准的遙控泊車系統。新進口的車輛如配備遙控泊車系統,署方在進行車輛類型評定時會一併審批。至於現有車輛的遙控泊車系統,相關車輛代理或進口商須向署方提交個別申請。運輸署會為業界制定相關技術指引和申請程序。

政府亦將放寬車輛停泊時視象顯示器可顯示的資料,當車輛的停泊制動器啟動時(即車輛已停泊),視象顯示器可顯示的資料不再設限,便利司機獲取資訊。

政府亦會允許司機使用流動電話或其他電訊設備,在指定條件下使用遙控泊車功能,協助安全泊車。
政府亦會允許司機使用流動電話或其他電訊設備,在指定條件下使用遙控泊車功能,協助安全泊車。

 

汽車只可配備已獲運輸署批准的遙控泊車系統。
汽車只可配備已獲運輸署批准的遙控泊車系統。

 

至於現有車輛的遙控泊車系統,相關車輛代理或進口商須向署方提交個別申請。
至於現有車輛的遙控泊車系統,相關車輛代理或進口商須向署方提交個別申請。

 

新進口的車輛如配備遙控泊車系統,署方在進行車輛類型評定時會一併審批。
新進口的車輛如配備遙控泊車系統,署方在進行車輛類型評定時會一併審批。

 

所有設有可延伸架空結構的車輛須在指定日期前安裝過高警示系統。資料圖片
所有設有可延伸架空結構的車輛須在指定日期前安裝過高警示系統。資料圖片

 

單層巴士最大全高度會由現時3.5米放寬至4.0米。資料圖片
單層巴士最大全高度會由現時3.5米放寬至4.0米。資料圖片

 

指定類型的電動車輛無須再申領快速公路許可證。資料圖片
指定類型的電動車輛無須再申領快速公路許可證。資料圖片

 

指定類型的電動車輛無須再申領快速公路許可證。資料圖片
指定類型的電動車輛無須再申領快速公路許可證。資料圖片

 

指定類型的電動車輛無須再申領快速公路許可證。資料圖片
指定類型的電動車輛無須再申領快速公路許可證。資料圖片

 

設有可延伸架空結構的車輛須安裝過高警示系統

政府表示,為改善行車安全,所有設有可延伸架空結構的車輛須在指定日期前安裝過高警示系統,而為讓業界順利過渡,在2025年3月1日前首次登記的機動式起重吊車須於2025年9月1日或之後的續牌驗車日符合新要求;至於不屬機動式起重吊車但設有可延伸架空結構的車輛,例如自卸車、流動吊臂、升降台車,如其首次登記日期為2025年3月1日前,則須於2026年9月1日或之後的續牌驗車日安裝過高警示系統。

指定類型電動車輛無須再申領快速公路許可證

此外,政府將准許額定功率不少於7 000瓦的電動的士、電動私家小巴、電動巴士、電動貨車和電動救援車輛在快速公路上行駛,無須再申領快速公路許可證。至於電動私家車、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政府指其額定功率分別不低於7 000瓦或3 000瓦者,現已獲准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而無需領取許可證。

另外,單層巴士最大全高度會由現時3.5米放寬至4.0米;及允許使用發光二極管模塊(LED)作為車燈,與國際標準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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