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外賣送餐服務已成港人消費趨勢,外賣員工作吃香,不少非法勞工覷準機會入行賺錢,入境處發現有人轉售或出租外賣平台帳號予非法勞工,從中獲利。入境處由上月開始至今展開代號「光影」的反黑工行動,拘捕24名人士,當中包括14名從事外賣員的非法勞工,以及10名香港居民,他們均是外賣員帳號持有人。入境處調查發現有人以每月$3000元出租帳號予同鄉,部分非法勞工已租用半年。






入境處特遣隊指揮官陸佩賢表示,入境處一直密切留意與非法勞工活動的罪案趨勢,適時採取針對性的執法行動,打擊不同行業的非法勞工。近期有懷疑非法勞工透過網上賣服務平台送餐,這類非法勞工持有擔保書,俗稱行街紙的免遣返聲請人。入境處同時發現,有人將自己網上外賣平台送餐員的帳號轉賣或租借予南亞裔的同鄉使用,從中獲利。
為打擊該類不法行為,由今年1月2日截至今日(18日),入境處特遣隊在全港多區一共進行12次行動代號為「光影」的反非法勞工行動。整個行動中,一共拘捕24名人士,當中包括14名從事外賣員的非法勞工,以及10名香港居民,他們均是外賣員帳號持有人。
14名被捕非法勞工全部為南亞裔人士,包括8名孟加拉籍男子、4名印度籍男子及2名巴基斯坦籍男子,年齡介乎21歲至54歲。當中,有13名非法勞工在被捕前已經提出免遣返聲請,而其中12個的申請均不獲確立,餘下1名的非法勞工則以旅客身份入境香港。
調查顯示,有8名非法勞工使用單車送外賣,而餘下6名所謂「步兵」,即以徒步方式送餐取酬的服務員。當局拘捕的10名外賣員帳戶持有人,全部均為非華裔人士,分別8男2女,年齡介乎17至41歲,因涉嫌協助及教唆非法勞工從事外賣員工作,以及串謀詐騙外賣平台而被捕。
整個行動中,檢取外賣員證件、食物銀行卡、送外賣使用的單車、電動單車、手提電話以及銀行月結單。入境處會將有關涉嫌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即電動單車),違反相關交通法例的個案,轉介予警方跟進。
根據入境處調查所得,被捕外賣員帳號持有人首先在外賣平台註冊外賣員帳號,然後租借自己帳號予非法勞工,即南亞裔人士或者同鄉去使用。而有關非法勞工會利用得到的外賣員帳號去接取訂單,由餐廳運送外賣食物去顧客指定地方。
外賣員每送一個餐大概可以收取港幣15至30元不等作為報酬,所得的日薪大概500至600港元不等。調查資料亦顯示,被捕外賣員帳號持有人每個月會不勞而獲地收取港幣3000元作為租借其送餐員帳號的佣金。
入境處會仔細搜證,小心分析,假如發現證據顯示有人處理可公訴罪行的資金或者串謀以不誠實手段去行騙謀利,會索取律政司專業法律意見,不排除以更嚴重控罪,如洗黑錢或串謀詐騙,追究涉案人士。
調查亦發現,雖然外賣平台要求外賣員以香港身份證實名登記,並且經核實先能夠註冊帳號,但有個別外賣平台的核實身份程序,仍然存在漏洞。入境處與有關部門,去年已經與主要三個外賣平台聯絡跟進有關情況,部分在香港營運較耐的外賣平台,已經加強核實外賣員身份的措施,包括加設動態人面識別系統、引入多重認證、取消替代人送餐條款、加強不定時突擊檢查以及將可疑帳號凍結等不同方法,但有個別平台身份認證手續上未夠嚴謹,仍然有改善空間。入境處會繼續主動與外賣平台溝通,要求繼續加強核實程序,徹底杜絕非法勞工使用他人帳戶從事外賣工作。
入境處會繼續密切留意有關情況,積極進行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聯同其他執法部門進行聯合行動。入境處提醒,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均不得從事僱傭工作。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而如果有人將外賣平台帳號交予非法勞工使用,等同協助及教唆非法勞工從事僱傭工作,需要面對同樣嚴重的刑責。入境處呼籲,不要因一時貪念,將自己外賣平台帳號轉交非法勞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