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秋二祭時,我都會化焚金銀衣紙給故親,聊表孝思,期望他們在陰間夠食夠用,陰安陽樂。
我相信,燃一對蠟燭,有助故親破除幽暗,得到指引一條光明的路。點一炷清香,應該能濟片刻飢餓。至於金銀和溪錢,都是比較實用的流通貨幣,總會有一點點用途吧!
每次化焚時,我都會貪婪地妙想天開,可不可以趁自己還在生,預先燒定多些金銀衣紙給自己,存入冥通銀行,等他朝百年歸老,子孫又不懂拜祭,我都可以自救,不怕香都冇炷、溪錢都冇一張用啊!
當然陰陽兩界各有法規,又怎會有咁大隻蛤 隨街跳,可以永續富貴命水呢?一切還看個人修行,因果業報,自有定數。
如果生前作奸犯科,到了陰間自然要受到審判懲罰,即使生前燒定幾十噸金銀衣紙,也是無福消受。
如果一個人有智慧,在生前把所有財富都用來布施行善,他所積的福報,將可有助他下一世投胎時,能投生在大富之家,得享榮華富貴。
舉一個例,一個富豪的豪宅被大火焚燒,他要把屋\xf9堛漫狾陸]產運出來,送到安全地方,待火燒完後,便能拿取運出來的財產,重新建造房子,繼續享用。布施跟這個道理一樣,人應該趁無常之火,還未燒到令自己死亡前,趕快布施積福,為下一世種好福田,因為「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
難怪有不少智者都看透這個道理,選擇捐身家,遺愛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