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media-proc.singtaousa.com/photo.php?s=https://media.singtaousa.com/wp-content/uploads/master/2025/02/2025021313401870678.jpg&f=jpeg&w=815&q=75)
57歲兼職女侍應被發現自2021年至2022年間,多次借出銀行戶口供犯錯分子清洗黑錢,涉及交易金額共約4,400萬元。她今於區院承認3項洗黑錢罪,控方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法官張潔宜批准加刑30%,被告入獄4年8個月。
被告杜麗娟(57歲)報稱兼職侍應。
警方東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督察鄺穎庭外指,警方於2022年8月接獲金融機構通報,指某銀行戶口出現大額且頻繁的現金交易,懷疑戶口持有人利用該戶口洗黑錢。警方經調查後,發現被告為該戶口持有人。
鄺穎稱,有關銀行戶口在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期間,處理約1,000萬元犯罪得益,而被告亦被發現開設一間空殼裝修公司,並在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期間,透過公司處理約3,400萬元涉案款項。警方在2023年3月16日拘捕被告,控以3項洗黑錢罪。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提醒市民,租借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有機會被不法份子利用來洗黑錢。申文燕指,由於有關罪行情況嚴重,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商討,向法庭申請加重涉及傀儡戶口洗黑錢案被告的刑罰。
案件編號:DCCC471/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