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司機涉堅尼地城撞斃過路女童 被控危駕致他人死亡提堂

西環堅尼地城泳池外去年8月發生奪命交通意外,一名3歲女童疑於過馬路期間,遭電車撞斃。涉案電車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今早於東區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4月10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期間被告准以1萬元保釋候訊。

49歲男被告李要東,報稱電車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8月15日,在西環德輔道西(東行)近燈柱26170堅尼地城泳池外的行人過路處,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38的電車,引致洪煒芯死亡。

案件編號:ESCC383/2025
本報記者

即時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