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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區議員程振明及「村屋大王」王光榮涉串謀「套丁」,被指詐騙地政總署向元朗水蕉新村丁屋物業發展項目批出多張建屋牌照。兩人早前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控方今於區院讀出開案陳詞,提及涉案房屋發展項目賺取10.78億元,而王光榮可得項目的15%純利,程振明可得793萬元顧問費。案件下周一(2月17日)續審。
控方指兩被告利用142人丁權詐地政總署
75歲被告王光榮為榮佳建築有限公司(下稱榮佳建築)負責人,67歲被告程振明則為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
開案陳詞指,此案涉及142名丁屋申請人,而兩名被告的最終目標是利用這些申請人的丁權,誘使地政總署批出建築許可證,以推動名為曉門(Hillwood)的屋苑發展項目。當時在該142名申請人中,有138人不符合資格,因為他們並非同時擁有丁權及土地。由王光榮控制的榮佳建築在2014年至2019年間售出115棟曉門房屋,賺取10.78億元。
![控方指王光榮警誡下承認收購丁權發展曉門項目。資料圖片 控方指王光榮警誡下承認收購丁權發展曉門項目。資料圖片](https://image.hkhl.hk/f/1024p0/0x0/ul/sthl/a2e619d1415eddba19e0978c8792ed56/2025-02/DNSU0316DINGHSE003.jpg)
控方稱,兩名被告在此案的串謀協議中扮演關鍵角色。榮佳建築與程振明就有關發展項目達成諮詢服務協議,內容包括讓程振明擔任受託人。在2005年5月13日,王光榮的妻子、Charmfair Investment Ltd及王光榮簽署合資協議,委託王光榮為戰略夥伴及發展項目的組織者,而王的報酬包括項目的15%純利潤。王光榮為王潘律師行合夥人,該142名丁屋申請人授權王潘律師行處理申請。
建屋後申請解除房屋讓與權限制
榮佳建築透過程振明從原居民手中取得丁權,每名原居民可獲得5萬至25.5萬元。榮佳建築之後請光福建築有限公司(Crown Focus) 興建曉門的房屋,竣工後再由王潘律師行代表丁屋申請人向地政總署解除房屋的讓與權限制。程振明獲得793萬元顧問費。
開案陳詞指,王光榮於2021年3月10日被廉政公署拘捕,在警誡下承認榮佳建築透過收購丁權來發展曉門項目,以及案中部份文件包含不實資料。但王不認為其取得丁權的過程中涉及刑事罪行。程振明2021年3月11日被捕,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王光榮警誡下承認收購丁權發展曉門項目
王光榮及程振明同被控於2005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7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與根據新界小型屋宇政策(“該政策”)申請建築許可證在水蕉新村興建小型屋宇的142名原居民(“該等申請人”)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不誠實地表示該等申請人是位於水蕉新村各別土地地段(“該土地”)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而他們就該土地申請上述建築許可證。
兩人並被指虛假地表示該等申請人從未與任何人或多名人士訂定任何安排或協議,以轉移、讓與、處置或其他方式處理該土地或該土地任何部份或該土地當中任何權益或該等申請人在該土地中及在該土地上的權利;及虛假地表示該等申請人從未作出亦無意作出任何私人安排,把他們在該政策下獲得的權利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從而誘使地政總署署長及其人員作出違反公共職責的行為,即向該等申請人批出建築許可證。
案件編號:DCCC1043/2022
法庭記者:房伊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