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公職人員︱本屆政府不會以立法方式處理 稱已有23條保障、要全力拼經濟

社會多年前已有聲音要求研究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公務員事務局最新回應時表示,本屆政府不會以立法方式處理有關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決定。

23條立法已有效保障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立法會議員時表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聯同保安局和公務員事務局已與各中央評議會職方及主要公務員工會代表溝通,告知並向他們解說本屆政府不會以立法方式處理有關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決定。局方指隨政府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國家安全以及香港的社會穩定已得到有效保障,在中央政府明確支持下,特區政府現正全力拼經濟、謀發展。

公務員事務局回應時表示,本屆政府不會以立法方式處理有關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決定。資料圖片
公務員事務局回應時表示,本屆政府不會以立法方式處理有關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決定。資料圖片

 

本屆政府不會以立法方式處理有關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決定。資料圖片
本屆政府不會以立法方式處理有關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決定。資料圖片

 

本屆政府不會以立法方式處理有關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決定。資料圖片
本屆政府不會以立法方式處理有關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決定。資料圖片

 

局方指隨政府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國家安全以及香港的社會穩定已得到有效保障。資料圖片
局方指隨政府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國家安全以及香港的社會穩定已得到有效保障。資料圖片

 

政府集中全力拚經濟、謀發展。資料圖片
政府集中全力拚經濟、謀發展。資料圖片

 

政府:專門禁止對公職人員作侮辱行法例不常見

局方指,公務員以專業及不偏不倚的態度服務社會,應受尊重,政府絕不容忍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情況,並理解不同持份者對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關注。惟環顧不同司法管轄區,專門禁止對公職人員作出侮辱行為的法例並不常見,如要推行相關立法工作會具相當挑戰性及爭議性,須考慮如何界定侮辱行為等。

另外,目前香港的法例已就可能對公職人員造成阻礙或傷害的行為訂立罪行,包括《公安條例》(第245章)下的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第17B條)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下的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罪(第23條)等。考慮到這些情況,政府認為目前未有需要以立法方式處理有關侮辱公職人員的行為。

定期收集公務員執行職務時遇語言暴力個案

政府會繼續善用現有法例及加強推行相應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措施,如強化前線執法人員的裝備,如隨身攝錄機等,及檢視和優化有關使用裝備的指引,以阻嚇及減少對執法人員的侮辱行為。政府亦會提供培訓及熱線輔導服務等,加強員工處理語言衝突的能力,協助他們管理壓力及維持良好的心理索質。

政府表示,會定期收集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時遇到語言暴力的個案數字及實料,了解部門面對的最新情況,調整培訓計劃,持續優化公務員隊伍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措施。同時亦會繼續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公民教育及宣傳,傳達公務員專業公正履行工作,以期獲得社會人士對公務員執行公務的尊重和支持。

林琳料暫未有迫切性立法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主席林琳表示,對政府今次決定不失望,認為只是暫時,並非永遠都不處理。她指現時社會風氣與兩年前大為轉變,並未如同以往「郁啲就嚟砌你一鑊」,風氣轉向平和,尢其是在資源緊拙的情況下,未有迫切性立法。

她強調應聚焦在公務員及公眾培訓上,雙方均不應抱「(公務員)逗呢份糧就應份」,導致公務員遭受不健康的工作環境。至於會否繼續跟進立法,她稱重要的是政府能否說服工會,如工會接受則暫未打算繼續討論,強調目的是希望公務員工作獲社會接受,立法並非為了令更多市民受罰。

記者:李健威

即時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