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審裁處(審裁處)今日(20日)就涉及清潔服務的合謀案件發出命令,要求民順清潔有限公司(民順)及其董事鄭學權合共支付1,131萬港元罰款,以及向鄭發出為期24個月的取消董事資格令。連同審裁處早前向其他答辯人發出的命令,整案罰款合共2,229萬港元,及向三人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為期24個月。競爭事務委員會歡迎有關命令。
香港工商及民順至少在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間,就提交予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17份標書交換商業敏感資料,構成合謀定價。資料圖片
涉就提交予房委會的標書交換商業敏感資料 構成合謀定價
2021年12月14日,競委會入稟審裁處,向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民順及其三名董事陳明珠女士、鄭業釗先生及鄭學權先生展開訴訟,指香港工商及民順至少在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間,就提交予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17份標書交換商業敏感資料,構成合謀定價。有關的招標項目涉及在公共屋邨及房委會所管理的其他大廈提供清潔服務,合約總額約1.8億港元。
香港工商及其兩名董事,審裁處早前已頒布命令,他們均承認法律責任,並須支付合共1,098萬港元罰款,以及競委會的訟費及/或調查費用。此外,審裁處亦向陳明珠女士及鄭業釗先生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為期24個月。
競委會表示,清潔服務是公私營住戶的民生必需,新冠疫情更凸顯其重要性。競委會重申,影響民生的合謀行為,是競委會的執法重點,競委會將繼續全力打擊該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