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西邨準備重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早前循民事控告多名拒絕遷出的居民,其中一名女居民缺席聆訊,法庭因此在去年5月裁定平民屋宇勝訴。女居民解釋當初無收到上庭通知才會缺席聆訊,又指無法返回單位取回物品,所以向法庭申請擱置裁決,並要求移除平民屋宇在單位加置的門鎖。區院法官林展程今批准擱置收樓裁決,認為此決定不對重建計劃造成進一步影響。本案件暫訂5月進行案件管理會議,而其他居民就收樓事宜提出的司法覆核則於4月在高院審理。
無收到上庭通知錯過聆訊
在獲批准擱置收樓裁決的案件中,被告為譚蕙蘭,原告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被告指當初因沒有收到上庭通知才會缺席聆訊,其兒子又指後來平民屋宇要求他先交出單位鎖匙、再處理文件事宜,令他無法返回單位取回物品。
擱置收樓不影響重建
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梁晴怡稱,原告向被告寄送法律文件時,大坑西邨很多居民準備搬出,環境混亂,有關文件可能是被郵差放在信箱頂部後,被清潔工人收走。林官不信納被告聲稱無收到上庭通知的解釋,但相信被告不是希望再次佔有單位,認為現時仍有多宗大坑西邨案件正在進行中,因此批准擱置本案的收樓裁決並不會進一步影響重建計劃,而且原告是在裁決有機會被擱置的風險下開始清拆工作。林官最終決定批准擱置收樓裁決。
至於另一宗大坑西邨案件中,被告李蕙蘭雖已搬離大坑西邨,但其兒子翁嘉寶仍居於大坑西邨單位。翁嘉寶並向法庭申請加入案件。林官將案押後至3月13日處理。
案件編號:DCCJ5582/2023、DCCJ47/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