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從元旦起生效的一項新法,禁止雇主強制雇員工作期間參與反工會會議。代表商界的加州總商會和加州餐飲業協會(CRA),在新法生效前一天向聯邦法院提訟,尋求阻撓。
非牟利新聞網站CalMatters報道,這項由民主黨州參議員愛莎華(Aisha Wahab)提出的新法,禁止雇主對拒絕出席工作會議聆聽老闆對宗教或政治議題——包括雇員應否成立工會——的雇員實施處分,違規公司將面對每天500元罰款。
工會認為,這種所謂「受制聽眾會議」(captive audience meeting)旨在恐嚇工人,妨礙他們行使成立工會的權利。但商界組織則認為新法干預雇主的言論自由,包括討論政治或政策發展如何影響工作職場。
提告的商界組織認為,新法違反第一修正案,又與聯邦《全國勞工關係法》(NLRA)牴觸。他們認為,新法阻止雇主跟工人「分享真相」,例如工會費用、工會對僱傭關係的介入、工會將集體利益置於個別員工之上以及對雇主的財政影響。
這項新法是工會去年爭取到的少數立法勝利之一。隨著工會近年如雨後春筍般成立,除了加州,近年有10多個民主黨主政州先後通過同類法案。預期共和黨候任總統特朗普將對工會不友善,工會一直依賴州法來有助維護過去四年來有利於工會的政治環境。
例子之一是數十年來一般容許雇主進行「受制聽眾會議」的全國勞工關係委員會(NLRB)去年11月在一宗案件中裁定這類會議屬於違法。但該案件的雇主電商平台亞馬斯已對裁決提出異議,勞工專家預期特朗普上任後的NLRB將推翻其原有立場。即使如此,加州的禁令仍可適用。
挑戰加州新法是意料之內,因為商界近年為同類法規在其他州提告。2009年,威斯康辛州是首批通過類似禁令的州份之一,雇主們翌年提告,認為新法牴觸聯邦法律。後來威州退讓,同意不會執行新法。上一屆特朗普政府曾為類似法規對俄勒岡州提訟,遭法院駁回。
對於最新訴訟,愛莎華尚無回應。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