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男警於去年在葵涌警署當值時,因精神不佳令上司起疑,其後被搜出「白瓜子」及「藍精靈」等危險藥物,惟於1個月後再遭揭發管有毒品。涉案34歲男警早前承認管有危險藥物等3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今早於沙田法院判罰款2千元,及12個月感化令。
案情指,被告於2024年7月16日在葵涌警署當值時,其上司發現被告看似疲倦,且無法集中精神,懷疑被告受藥物影響。被告於同日被安排在警署内進行毒品測試,測試結果顯示對可卡因呈陽性。其後,警方在被告的錢包內發現一張20元港幣鈔票含固體可卡因,在腰包內發現兩片含咪達唑仑的藥片、4片含佐匹克隆的藥片、及電子煙彈。
當值期間精神有異被揭藏危險藥物
被告於同年8月18日下午2時許,在東涌遭巡邏警員截查,警員在被告的短褲右前口袋內發現9片含0.13克咪達唑侖的藥片。被告聲稱他有醫生開的處方,惟當時無法提供。
34歲被告方嘉偉、現已被停職,被控於今年7月16日在葵涌警署13樓,管有2粒藥丸内含0.02克咪達唑侖;及管有第I部毒藥,即4粒含有佐匹克隆的藥片;及今年8月18日在東涌逸東邨雍逸樓外管有危險藥物,即咪達唑侖。
案件編號:STCC3335/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