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鐵站偷拍裙底 美籍教師裁定罪脫 官指未能證明被告故意拍照

50歲美籍教師涉於2021年分別在香港多處拍攝女子的裙底照片,原本被控8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控方早前申請撤回其中7項控罪。被告否認餘下的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受審。東區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李俊熙今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稱事主及控方證人在辯認被告身份方面有問題、未能觀察到被告事發時是否曾拍照,也沒證據顯示在被告手機中搜出的照片是故意拍攝。

被告身份辯認上出問題

被告Jerry Leroy Thornton(50歲)報稱教師,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8月24日,在銅鑼灣港鐵站,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拍攝到女事主X的一部分裙子及腳部。

李官指,事主及揭發事件的男乘客在辯認被告身份方面有問題,當中事主指事發時只與被告相見約10分鐘,而事發至今已超過3年,故難以認出被告是否涉案外籍男子;男乘客在作供時本來說涉案外籍男子沒戴口罩,但在辯方盤問下又表示不肯定。李官說,案發現場的閉路電視影片質素不理想,而且只拍攝到扶手電梯快到達終點時的情況,因此影片只能在被告被捕後,用作確認被告曾出現在電梯上。

無法證明被告故意拍攝

李官表示,事主及男乘客均沒看見涉案外籍男子是否曾按下手機的拍照鍵拍攝照片。李官指,在被告手機中搜出的照片不算是裙底照,而控方也未能證明照片是否故意拍攝,以及未能證明照片只集中於拍攝事主。李官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女事主X在審訊期間供稱,事發時她由銅鑼灣站月台乘扶手電梯上地面層期間使用手機,突然獲一名中國籍男乘客告知自己遭偷拍。中國籍男乘客與她一起捉住一名外籍男子的右手,並一起將他帶到地面層。該名外籍男子期間不斷說自己沒有拍X的裙底照片,3人因此爭吵。X之後將事件告訴港鐵職員,對方報警,被告被捕。

案件編號:ESCC1757/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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