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3月1日起生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投資推廣署今日(7日)公布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詳情,措施將由3月1日起生效。當局又提到,新計劃在去年3月1日推行後首10個月接獲逾800宗申請,當中已獲核實符合淨資產規定的申請有733宗、已獲核實符合投資規定的申請有240宗,預計可為香港帶來的投資金額逾240億元。至於優化措施詳情如下:
 
1. 符合淨資產規定

「新計劃」的申請人只須要證明在提出淨資產審查申請日期前6個月(優化前為兩年)的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於3,000萬港元淨值的淨資產或淨資本;以及於計算淨資產規定時,申請人與其家庭成員共同擁有的淨資產或淨資本當中由申請人絕對實益擁有的份額會獲考慮。
 
2. 透過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家控工具)或於其下家族特定目的實體持有獲許投資資產
 
透過申請人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將可計入「新計劃」的合資格投資金額內。合資格私人公司是指由申請人全資擁有並在香港成立或登記的控股公司,並以家控工具或於其下家族特定目的實體的形式成立,而該公司須由《稅務條例》(第112章)附表16E第2條所界定的具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此優化措施將為「新計劃」與在港設立家族辦公室兩者之間帶來協同效應。

許正宇:與家辦產生協同效應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新計劃已吸引高淨值人士、商界精英和創新企業家申請,而今日公布的多項優化措施,不但放寬了有關淨資產審查及計算的規定,而且申請人透過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亦可計入合資格投資金額內,相信措施將鼓勵更多投資者參與新計劃,也能與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制度產生協同效應,推動香港家族辦公室業務的發展。
 
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亦表示,新計劃於首十個月錄得的申請宗數已超出先前於2003年推行的前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同期數字,反映投資者對香港充滿信心,深信優化措施會令新計劃更具吸引力,將繼續與專業人士和服務提供者緊密合作,進一步向全球高淨值家族推廣新計劃。

李惟宏:吸更多富豪落戶 為港經濟注入活力

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李惟宏表示,歡迎政府進一步的優化措施,迅速回應了他和業界過去所提出,提升資產計算靈活性的要求以及審批效率,日後聯名方式持有的資產亦,有機會計算在內,以及加強計劃與家族辦公室政策的協同效應。他相信,優化後的計劃,可吸引更多高淨值人士來港落戶,為香港經濟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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