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總統尹錫悅的逮捕令周一到期,負責執行逮捕令的高級公職人員犯罪搜查處(公調處)表示,已向法院申請延長逮捕令,並將有關對執行逮捕令的相關事宜委託給警方處理。對於公調處宣布將逮捕令移交給警方接手執行,引發警方內部不滿,批評公調處推卸責任。而目前警方正研究,執行其他機關申請的拘留令會否在法律上構成問題。
南韓法律界曾研判,在經歷第一次逮捕行動失敗後,公調處預估將會補充前往執行逮捕令的人力,在經過更完善的事前準備工作後,再度於期限(周一)前執行逮捕令,然而公調處卻在經過3天以後,將執行逮捕令的權責委任給警察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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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警方曾向公調處建議,若要削弱逮捕尹錫悅的反對勢力,首先必須要逮捕總統官邸警衛處高層,然而這項建議卻被公調處拒絕,最終逮捕行動以失敗告終。
尹錫悅辯護律師譏「外判」
針對公調處決定將逮捕令的執行任務委由警方,尹錫悅辯護律師之一的尹甲根譏諷為「外判」,並指控公調處再度出現違法行為。
韓聯社分析,公調處臨時將拘留令執行權限移轉警方,可能和聯偵組針對尹錫悅展開叛亂調查所面臨的多項法律問題有關,這些法律問題包含,以內亂罪名調查現任總統並無前例可循,也沒有法律規範。
交警方接手捱轟
文章指出,公調處將執行拘捕的權力移交警方,保留該案件的調查權,是經過妥協的現實選擇,不過此舉恐被批評為缺乏調查決心,以及在執行逮捕令時缺乏策略。
另外,面臨總統官邸警衛處強烈反抗,公調處恐怕難以在周一內再度執行逮捕令。為此,公調處處長吳東運在記者會上道歉。
總統府「人肉圍牆」抗逮捕令
吳東運上周五執行首爾西部法院批准的逮捕令,指揮由警方合組的逮捕小組(約100多名警力)前往總統官邸,儘管一度進入官邸內部,卻遭到官邸警護處以「人肉圍牆」阻擋抵抗,在官邸大門前200米止步不前,在擔憂爆發流血衝突下,才在5個半小時後決定撤退。
公調處次長李昇載向記者表示,逮捕令狀周一到期,因此向法院申請延長逮捕令。原則上,逮捕令的執行期限為7天,但若需要7天以上的時間,則可以獲得法官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