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男「公務員」涉於警察學院及警署性侵他人 否認非禮及襲擊3罪4月審

報稱任職「公務員」的38歲男子,涉於2023年至2024年期間,在元朗警署及警察學院非禮兩人,另在元朗警署巡邏小隊第一隊辦公室內襲擊一人。他今於粉嶺裁判法院否認兩項猥褻侵犯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排期於4月3日開審,控方表明將會傳召8名證人出庭作證,並會在庭上播放涉案閉路電視片段,預計審訊需時3天,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1.5萬元保釋外出候訊。

38歲男被告楊孟羲(英文名:YEUNG MANG HEI TITO)被控兩項非禮罪,他被控於2023年11月某日,在香港黃竹坑海洋公園道18號香港警察學院大操場非禮Y,另於2024年9月9日,在元朗青山公路元朗警署地庫支援組辦公室B8室外走廊非禮X。他另被控於2024年5月2日,在元朗警署地庫巡邏小隊第一隊辦公室B21室內襲擊Z。

控方表示將於審訊中傳召8名證人,將播放涉案閉路電視片段,但沒有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辯方則指,除了被告本人以外,相信會另外傳召兩名辯方證人。控辯雙方同意審訊約需時3日,裁判官遂把案件排期於4月3日開審,期間被告續准以現金1.5萬元保釋外出候訊。

案件編號:FLCC2440/ 2024
法庭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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