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發展局/甯漢豪】政府擬修訂《建築物條例》,提升不遵辦驗樓驗窗及修葺命令的罰則,並提高嚴重僭建物不遵辦清拆令的最高罰款,修例亦考慮以較寬鬆條件處理小型潛建物工程,包括豁免冷氣機支架、簾篷等。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電視節目《講清講楚》表示,豁免範圍只限在某一樓宇高度以下的小型潛建物,因為高層單位的潛建物有較大危險性,若潛建物的位置超出高度,業主可找專業人士檢查,被定為安全才可保留。
甯漢豪:修例徹底 不應再存僥倖心態
甯漢豪籲市民勿抱「遲啲會再放寬」心態,形容今次修例「徹底」,在不同範疇,無論是驗樓、僭建均提出改動,包括提高罰則、引入一些新罪行。她指若懷僥倖心態,一旦被捉到、條例又通過後,便會向他們施加較重罰則,認為市民「唔值得博」,直言「出路都畀咗大家,又何必再等呢」。
日後僭建物不論「有無份起」新業主均需負責
至於嚴重僭建,以往可以聲稱「我唔知道」、「上一手留低、唔關我事」等作為辯護理由,近乎免除了法律責任。不過,今次提的修例不但刪除「唔知」的辯護理由,即使是上一手留下的僭建物,在若干指明日期後仍存在,不論「有無份起」都需要負責。
甯漢豪指,只要修例後若干時間,例如數個月後仍然存在,現任業主都會被控告。她提醒,「大家買樓就要小心啲,要揾人check清楚,到時唔好話你唔知道呀」。她解釋,若法例通過後立刻生效,可能剛好那幾天有樓宇買賣正發生,有些人未知悉法例通過然後又去律師樓簽署,擔心會令到大家到時「踢曬腳、出亂子」,因此若干指明時間不會很長,可能是數個月後。
甯漢豪:設3年寬限期 料每項覆核費平均數千元
甯漢豪說,現時有些露台大家會圍封起來,理論上現在都要執管,但現時計劃放寬規管僭建圍封露台,日後若經審核無問題可保留。她稱,現時未遵辦的清拆令有約3.6萬張,當中三成至一半屬小型僭建,相信修例後,至少萬多張經審核或可保留,會有3年寬限期,估計每項覆核費平均數千元。
她又指,當局會按建構物長度、闊度作放寬參考,會放寬某一尺寸的小型工程,包括旗桿、圍封露台等,若業主將來想在建築物上加建小型工程,亦需經專業人士檢查確認符合法例要求,才可動工。
另一方面,甯漢豪同日在網誌分享,指局方轄下九個部門的義工隊活動十分多元化,受助對象亦非常廣泛,包括長者、青少年、兒童、少數族裔及殘疾人士等,義工分享時表示,即使只是參與簡單工作,但看到受助者開心笑容,義工們都感到難忘及感動。局方今年聖誕節特別舉行分享會,與各部門義工代表見面,藉此感謝他們的付出並分享活動的點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