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Z要求撤強姦指控

饒舌歌手Jay-Z被控與「吹牛老爹」庫姆斯(Sean “Diddy” Combs)強姦一名13歲少女,他於9日向法院提出拒絕原告匿名的請求,並要求披露她的身分,否則應撤銷對他的控罪。

ABC報道,被告一方向法院表示,原告玷污Jay-Z幾十年來贏得的聲譽,因此Jay-Z有權知悉指控他的人的身分,並向原告索取巨額經濟賠償。此外,Jay-Z亦指受害人的律師布茲比(Tony Buzbee)對他敲詐勒索。他在法庭文件中指,布茲比在提交文件前向他的律師發送了一封勒索信。

布茲比於今年10月入稟法院,代表匿名受害人起訴多人,Jay-Z是其中一名被告。他8日透過唱片公司Roc Nation在社交媒體平台X的賬戶發表聲明,否認指控。

根據案例,由於原告拒絕透露姓名,許多類似的訴訟都未能持續下去,然而,法官在本案中表示,當時13歲的少女有充分的理由繼續匿名。

原告聲稱,一輛豪華轎車的司機注意到她後,邀請她參加派對,之後她便遭庫姆斯和Jay-Z強暴。在指控中,Jay-Z起初被命名為「名人A」。案情指有另一位名人站在一旁,看著庫姆斯和Jay-Z輪姦女事主,但文件未有透露該名目擊過程的名人的姓名。

本報訊

Jay-Z要求披露原告的身分。美聯社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