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道德準繩 重孝知廉恥

尊老愛幼,一則贍養,一則撫養,做到位了方能避免「百年孤獨」。一個人老了,可能並不缺錢,也不缺少名望地位,最怕缺乏陪伴。近日,一則「遠嫁外地女兒時隔半年多去看望在養老院的父親,老人見到女兒瞬間嚎啕大哭」的新聞觸動了公眾的敏感神經,再次將社會關注聚焦于老齡化背景下,家庭成員尤其是遠嫁子女如何履行贍養義務,以及現行法律體系對此類情況的規範與保障上。

人們常常忽略與家人之間的聯繫,可能覺得忙碌的生活中沒有時間去關心老人也無可厚非。可是,親情需要維繫,哪怕是短暫相聚,也能溫暖彼此的心。外出拼搏的子女,看似實現了自我價值,實則在父母心中劃下了深深的傷痕。

有人表示,無論何時,都不願對父母照顧不周。家庭與責任之間的選擇總是兩難。對於許多子女來說,既要顧及小家,又想接父母同住,但這需要伴侶的理解和支持,否則家庭和諧難保。然而當父母老去,子女可能因種種原因將他們送入養老院,少有探視,這種現象不僅令人感到心酸,也引發了人們對養育後代初衷的反思。

現代社會,因婚姻、地域差异導致親情疏離與贍養難題。一方面,遠嫁女兒由於生活地域的限制,無法頻繁探視年邁父親,導致親情交流的缺失;另一方面,父親在養老院的生活狀態,似乎暗示其可能缺乏充足的日常陪伴與精神慰藉,凸顯了當前養老服務體系在滿足老年人情感需求方面的局限性。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包括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然而,面對遠嫁异地、工作繁忙等現實壓力,子女如何在法律框架內有效履行贍養義務,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儘管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探視權以及探視次數,但依據中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養老院作為社會化養老服務的重要載體,理應在滿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時,注重其精神關愛。然而,新聞中父親見到女兒瞬間的悲情反應,暴露出當前某些養老機構可能存在對老年人情感需求關注不足的問題。中國《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雖對養老服務質量提出了明確要求,但在實際運作中,仍需強化監管,推動服務機構提升個性化、親情化服務供給。

21世紀是人口老齡化的世紀,依據聯合國的統計和預測,世界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可由2000年6.8%上升到2040年14.2%,步入中度老齡化階段。面對各國普遍存在養老困境,輿論不禁要問:當親情被各種客觀條件撕裂,法律與道德應該如何攜手,守護那一份深情厚意?唯有全社會共同努力,方能讓「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安」的願景真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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