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港人安排內地孕婦「假結婚」來港分娩判囚 「老公」認詐騙候懲

一男一女香港居民以「假結婚」安排一名內地女子來港分娩,被控串謀詐騙及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今日(2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經審訊後分別被判監禁18月及22個月兩星期。該內地孕婦最後未能入境香港產子,而與其「假結婚」的香港男子早前承認收取1.5萬元作為報酬,同被控串謀詐騙及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正等候判刑。

案情指,兩名被告於2019年8月安排一名香港居民男子與一名內地居民女子在香港結婚,從而協助該名內地居民女子以「單非」孕婦身份成功從一間私家醫院取得在香港分娩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惟入境處對兩人的婚姻真確性存疑,遂對他們展開調查。

兩港人涉安排內地孕婦與港男假結婚,以來港產子,入境處對兩人的婚姻真確性存疑,遂對他們展開調查。資料圖片
兩港人涉安排內地孕婦與港男假結婚,以來港產子,入境處對兩人的婚姻真確性存疑,遂對他們展開調查。資料圖片

 

港男認收1.5萬報酬允假結婚候判

經調查發現,該名香港男子承認收取1.5萬港元為報酬,在兩名被告的安排下,與該名內地孕婦「假結婚」,從而協助其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在港分娩。該男子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已承認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控罪,現正等候判刑。

入境處發言人稱,入境處十分關注非本地孕婦試圖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況,警告串謀詐騙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根據《刑事罪行條例》最高可處監禁14年。此外,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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