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志聰)
最近看到一位前官員的專欄文章,報章介紹他為「前香港特區政府XX局局長」,我一向有個疑竇,「前」放在哪一個位置才是最恰當?另兩個可能的寫法是「香港特區政府前XX局局長」和「香港特區政府XX局前局長」。
我決定向大師求教,智者一語道出重點,由於稱謂是形容Y先生,原則是「前」字越接近他越正確,亦即是第三個寫法,至於那份報章用了的第一個寫法,有機會令人誤會「前」是形容「香港特區政府」。
根據同一原則,梁智鴻醫生是「醫院管理局前主席」,較「前醫院管理局主席」正確和清晰,後者有「前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醫生」的意味,食衛局在政府改組後變了不同的政策局,技術上是「消失」了,所以用「前」是正確,但醫管局還在,「前」放在醫管局前,令人分不清是形容醫管局還是主席,所以最恰當是「前主席」。
第二個有關稱謂的疑難曾多次發生在我身上,「前醫管局聯網總監」相對「醫管局前聯網總監」毋庸贅言;我以前的職位是聯網總監和醫院行政總監,問題的「源頭」是「聯網」和「醫院」兩個名詞。
其中最經常出現的是「瑪麗醫院醫院行政總監」、「港島東醫院聯網聯網總監」這些稱謂,它們看似有重疊和錯誤,但實質絕對正確,我經常被記者和活動的負責人員查詢是不是犯了手民之誤,當然不時也會被自動刪除「重疊」的「聯網」或「醫院」,後經朋友指點,適度使用空白或括弧後,問題便大致解決了。
語文是深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