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家族爭產戰丨姨母方指突擊探訪惹官恩娜母親情緒不滿 官恩娜遂「鬧得阿婆婆好甘」

藝人官恩娜已故外婆勞笑鳳生前把逾4000萬元資產贈予官恩娜胞兄官仲銘,再立遺囑把遺產全數贈予「契仔」馮明業。官恩娜3名姨母質疑「契仔」連同官家合謀奪取外婆財產,入稟要求法庭裁定遺囑無效。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姨母方指突擊探訪勞笑鳳一事令官恩娜母親情緒失控,因此官恩娜「鬧得阿婆婆(勞笑鳳)好甘」,馮明業不同意。

三名原告為死者勞笑鳳長女麥銀娣、三女麥麗萍及么女麥美華,兩名被告為勞笑鳳次女、官恩娜母親麥銀麗,以及麥銀麗的男性好友、勞笑鳳「契仔」馮明業。

馮明業否認麥銀麗下逐客令趕姊姐走

馮明業供詞原指勞笑鳳居於雞嶺時,原告3姐妹2012年兩度突擊探訪,首次來訪時各人關係不錯,在勞笑鳳要求下一同前往附近茶餐廳。馮明業今承認供詞有誤,勞笑鳳當時與3姐妹口角,自己為化解爭執遂提議到附近茶餐廳促膝長談。原告方代表大律師薛秋隼質疑馮明業說法,指雙方前往茶餐廳只因麥銀麗下達逐客令,馮明業否認。

薛秋隼指馮明業經常向原告3姐妹謊稱勞笑鳳不在家,3姐妹才突擊探訪,而雙方口角一事純屬虛構,勞笑鳳看見3姐妹時表現開心,馮明業則應麥銀麗要求到場「睇實」勞笑鳳,威脅勞笑鳳「再亂講就唔會再幫佢處理佢啲嘢」,麥銀麗隨後再來電下逐客令,令麥美華情緒激動,雙方才轉往茶餐廳談話。薛秋隼續指突擊探訪一事令麥銀麗情緒失控,因此其女官恩娜「鬧得阿婆婆(勞笑鳳)好甘」,馮明業悉數不同意。

案件編號:HCAP37/2015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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