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應否設測速技術 州長願等待聯邦定奪

新車設限速提示法案遭州長否決。美聯社

州議會今年通過的SB961法案將從2030年起規定新車安裝測速器,提醒司機超速,州長紐森以已有相關聯邦法規為由否決了法案。

法案原擬規定2030年起在加州銷售的全新轎車、貨車和巴士需配備這類測速技術,並於汽車超速最少10英里時向司機發出警告,但不包括緊急車輛、電單車或電動滑板車。

紐森在否決訊息中指出,聯邦法規早已訂出汽車安全標準,若添加專屬加州的規定在法規上只會疊床架屋,而且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正「積極評估「智能車速輔助」(intelligent speed assistance,ISA)」,認為「這階段實施州級規定只會干擾正在進行的聯邦評估工作」。

包括汽車組織和加州商會等反對者認為,這類規則應由聯邦決定。聯邦早於今年初建立新規則,規定設置自動緊急煞車系統以遏止交通死亡。共和黨議員也認為,新法案會令車價越來越高,又會令司機分心。由於加州市場非常大,車商可能索性把標準套用在全國銷售的新車上,因此新法案原本可能影響全國新車銷售。

提案人州參議員威善高(Scott Wiener)認為,否決法案對道路安全是一種挫折,「加州本應帶頭應對這場危機,就像威斯康辛州1961年通過首項安全帶立法,反而這次否決使加州人面對完全不必要的死亡風險」。

ISA技術利用GPS將車速與限速數據比較。若超速最少10英里,系統會透過一次性且簡短的聲音或視覺警告。美歐早已使用這項技術多年。歐盟今年7月更通過同類立法以鼓勵降速,但司機可自行選擇關閉功能。福特、寶馬、平治和日產等18家車商的某些在美銷售車款已有某程度的限速技術提供。

NHTSA估計,2021年向警方報告的車禍中有10%與超速有關。加州情況更甚,超速原因佔所有車禍的35%,居全國第二。美聯社沙加緬度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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