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特朗普太小」商標 聯邦最高法院裁定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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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0日共和黨總統初選辯論會上,盧比奧(左)和特朗普同台。美聯社資料圖片

加州一名男子幾年前試圖將極具挑釁意味的「Trump too small」(特朗普太小)短句註冊為商標,申請遭聯邦駁回,引發訴訟,聯邦最高法院13日裁定該男子敗訴。

「特朗普太小」一句源於2016年共和黨總統初選期間,與特朗普爭取黨內提名的佛州聯邦參議員魯比奧(Marco Rubio)在一場造勢活動上提到,特朗普經常叫他「小魯比奧」,他反指身高6呎3吋的特朗普雙手很小,暗示其他部位也很小,結果引發特朗普反擊。

加州男子埃爾斯特(Steve Elster)隨後想用「特朗普太小」印在T恤以至其他商品上,並申請商標,遭聯邦司法部提出反對。司法部官員認為,「特朗普太小」這句話可以用,只是不能註冊商標,因未經特朗普同意。印上這句話的T恤已在網上出售。

原告律師認為,政府的決定侵犯埃爾斯特的言論自由,獲聯邦上訴法院認同。

不過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維持政府駁回埃爾斯特商標註冊申請的決定。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認為,若埃爾斯特勝訴,人們恐爭取註冊「特朗普太這個,特朗普太那個」等短句為商標。

過去六年來,聯邦最高法院法官曾兩度推翻因涉及猥褻或不道德和含貶損性而駁回商標申請的聯邦法律條款。

埃爾斯特案涉及另一項條款,即申請涉及在世者名字、肖像或簽名,除非獲當事人書面同意,否則可駁回。美聯社華盛頓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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