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禁由用戶承擔宣傳費用 約束煤電商法案未能過關

州參院能源委員會周一(23日)否決由州參議員閔大衛(Dave Min)提出、原擬限制全國最大電力公司如何動用用戶資金的法案。閔大衛對此表示失望,認為這些公司的做法會引起用戶不滿。

根據法規,由投資者持有的加州公用事業公司不得利用用戶的費用進行品牌宣傳或為立法遊說,而是需要投資者自掏腰包。但消費者團體指出,公用事業公司正尋找方法規避法規,以宣導廣告名義,利用用戶資金向貿易團出資對州議員進行遊說,包括太平洋煤電(PG&E)最近的廣告。

由閔大衛提出的SB938法案,原擬擴大禁止廣告和政治影響的定義,包含監督部門對電力和天然氣公司的定價和特許經營權的決定等方面,又原擬容許監督人員向違規公司開罰。

但在PG&E等公用事業公司的強烈反對下,法案周一第二次遭州參院能源委員會否決。

法案否決之際正值加州電費持續上漲,PG&E、南加州愛迪生(Southern California Edison)和聖地牙哥煤電(SDGE)等公用事業公司也因如何向用戶收費而遭消費者團體放大檢視。

閔大衛和消費者團體指出,PG&E 2022年斥資600萬元推出廣告,宣傳被部份消費者團體形容只會增加電費的輸電線地下化。《沙加緬度蜂報》報道,這類廣告費用來自一個由用戶出資專門降低山火風險的帳戶。雖然PG&E稱獲州監督人員容許這樣做,但消費者團體批評這些廣告已經越界。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CPUC)將決定用戶資金能否用於廣告。美聯社沙加緬度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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