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受害人職場待遇受保護

勞工法信箱 司徒勁

問: 我是一個家暴受害人。上個星期丈夫在家裡打我,我受了傷,被送到醫院治療。出院後一個社工幫我尋找臨時的安全庇護所。我在事情發生當天已經馬上電話通知老闆,和老闆說,接著下來的兩天我需要請假處理這些事情。回去上班後我對老闆說,我需要再請假一日,到法庭申請人身禁制令restraining order。老闆不批准我請假,而且懷疑我是否真的有家暴事件。他要我出示證明,說,除非我能夠拿出報警的紀錄,否則會處分我,甚至考慮把我開除。我沒有報警的紀錄,怕老闆真的會把我解僱,讓我失去維持生活的能力。我想知道,法律在這裡對我有什麼保護?

答:法律對家暴受害人提供保護。雇主不能歧視家暴受害人,不能因為家暴事件而懲罰她,包括解僱、降級、降薪、停職,或者接受任何比其他同事更差的待遇。當一個受害人因為治療的需要,或者她正在接受法律協助,正在辦理安全庇護的程序等,需要請假,法律對你是有所保護的。

加州有法律規定,僱員一年至少有三天的有薪病假。一些地方城市比如三藩市屋崙,當地的法律為僱員提供更多的有薪病假。家暴或者性攻擊的受害人,或者纏擾受害人,可以利用這些病假來處理他們的安全需求。除此之外,一家公司如果聘用人數25或者以上的話,加州法律保證他們一年有12個星期有工作保障的假期,用來應付醫療或者心理治療的需要,或者用來計劃安全保護。

最後,所有加州僱員有權請假而不需擔心被開除,如果請假的目的是出席法庭程序,以保障他們的孩子的健康安全和福利。

通常,僱員請這些假時應該給予老闆合理的預先通知,除非他們不可能做到這一點。你應該知道有請假的需要時,盡可能馬上通知老闆。

如果事情太急迫,你無法預先通知老闆。那麼,老闆是可以在請假發生後合理的時間內,要求你出示書面文件證明你是家暴受害人的。這些文件可以是以下任何一種:警察報告、法庭保護事主的命令、醫務人員的便條或者文件、家暴輔導員的短信等。家暴受害人也可以以書面自證他們的受害人身份。這些文件老闆都不能透露給別人知道。

順便一提,加州法律也保障家暴受害人在有安全需要時,有權要求在工作場所獲得合理的工作安排。合理安排包括些什麼呢?比如,轉移到另外一個工作地點、改變電話分機號碼、在公司名錄上刪除你的訊息,等等。

收到你的要求後,公司需要馬上和你聯繫,討論你需要的是什麼安排,公司是否有能力滿足你的要求。當然,法律並不要求公司一定要滿足你的要求,如果這些要求成本昂貴公司不能負擔,或者會干擾公司的業務。

家暴受害人不會孤立無助的,社會上有許多機構為他們提供幫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關工作保障、工資補貼、合理工作安排等訊息,你可以致電勞工法律中心的家暴專線888-864-8335,或者415-864-8848。全美家暴熱線也會提供這方面的協助。他們的電話是:800-799-7233。

【本專欄試圖為大家提供準確、簡明的有關就業方面的加州法律常識。不過,由於法律以及法律程序經常變化和解釋不同,Legal Aid At Work勞工法律中心不能保證文件的內容是最新的,也不能為內容運用的結果負責。讀者不應依賴文件提供的資料。你應該就個人的特殊情況,向律師或者有關機構查詢。三藩市法律援助會勞工法律中心供稿,求助電話:415-593-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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