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掃蕩移民邊境新法喊停

聯邦地區法院裁定,德州無權允許警察參與移民執法去逮捕涉嫌非法入境人士。 法新社

聯邦地區法院裁定,德州無權允許警察參與移民執法,因此州府較早前通過的法案違憲而且抵觸聯邦法律,需要暫停生效。德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已即時上訴。

綜合美聯社及《紐約時報》報道,爭議中的德州法案原定3月5日生效,根據條文,警方有權在州內所有地方逮捕涉嫌非法入境人士,其後由州內法庭下令,到底是驅逐出境還是控以非法入境罪名。聯邦司法部隨後干預,指責法案牽涉處理及驅逐移民的程序,多與聯邦法律衝突,也導致墨西哥政府投訴引發外交風波。

對此,德州西區聯邦法庭29日頒布初步禁令,法官埃茲拉(David Ezra)在長達114頁的裁決中批評,德州法案違反憲法中的「至高條款」(supremacy clause),漠視聯邦法律凌駕州法的限制,而且與聯邦移民法衝突,州級法庭驅逐非公民也「顯然違憲」,整套法案可能導致不同州份各自為政,威脅聯邦統一處理移民議題的基本理念,同時嚴重損害美國與墨西哥的外交關係。

埃茲拉表示,如果德州政府能以移民「入侵」為由,繼而設法「永久取代聯邦指令」,等於宣告聯邦法律和權力無效,與憲法背道而馳,國家也因為這個原因,自從南北戰爭後任何同類舉措都被法院推翻,何況聯邦最高法院2012年已經立下案例,駁回亞利桑那州的法案,而這次德州法案與當年亞州的法案「驚人地相似」,因此缺乏理據。

在立法爭議期間,德州州長阿博特(Greg Abbott)曾形容目前幾近失控的邊境危機宛如移民「入侵」,州府有權「自衛」,法庭也駁斥了阿博特的這一說法,批評州府對「入侵」解釋不妥,或許有人認同聯邦打擊偷渡不力,但不能以此為藉口違背憲法。

聯同這次裁決在內,埃茲拉在接近半年內已經第二次阻止阿博特的邊境政策,他此前也裁定,德州不能在格蘭德河(Rio Grande)設置浮動障礙物攔阻移民。

判決後阿博特發表聲明,繼續指責拜登政府未能履行責任,保護德州免受移民「入侵」,因此州府有權自衛。聲明又強調德州不會退縮,不惜最終由聯邦最高法院仲裁案件。總檢察長辦公室也表示已立即上訴。按照流程,案件下一步將由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仲裁。

倡議組織「美洲移民倡導中心」(Las Americas Immigrant Advocacy Center)歡迎裁決,批評德州的法案可能侵犯民權,並將少數族裔定性為犯罪群體。▍本報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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