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將軍澳彩明苑冚賭拘4漢 檢啤牌及賭款

將軍澳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今日(17日)在彩明苑一帶展開打擊賭博行動。行動中,警員以涉嫌「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進行賭博」拘捕4名年齡介乎63至69歲的本地男子。所有被捕人已被控一項「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進行賭博」罪,案件將於一月十五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行動中,檢獲一些撲克牌及少量賭款。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 《賭博條例》,任何人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進行賭博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五萬元及監禁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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