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時貪玩撕選舉海報邊角 無業青年認刑毀1.28判刑

無業青年在選舉前於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的天橋,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兩張選舉海報,被捕後解釋因一時貪玩犯案。青年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損壞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手多搣咗海報角仔」,並非將海報全張撕走。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8日判刑,待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案,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辯方求情指,當日被告與母親前往老人院探望父親的途中,經過案發地目睹海報,因一時貪玩及「手多搣咗」海報的一個「角仔」,被撕掉的海報邊角僅屬「手指咁大」及沒印有文字,被告並非將全張海報撕走,海報仍完整地貼在案發地。

稱一時貪玩手多犯案

案情指,在11月19日下午6時許,被告在案發地撕走有關選舉的兩張海報,其行為被閉路電視錄影下。警員巡邏時發現海報被破壞,翻查閉路電視後揭發本案。被告犯案數日後,在街上被警員截停,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表示因貪玩犯案。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11月19日,在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的天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兩張海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案件編號:WKCC5340/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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