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尖沙嘴駕車運毒遇警截查 19歲學神被控危駕、違學牌規定、販毒等6罪

19歲持學牌青年前晚深夜,涉嫌在尖沙咀高速駕駛私家車期間,疑遭警方截查時被搜出毒品,被控違反學習駕駛執照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等6罪。案件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5日再訊,被告保釋申請被拒,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

被告王宇傑,報稱地盤工人,被控危險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違反學習駕駛執照的規定、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及販運危險藥物共6罪。

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1月24日,在尖沙咀山林道與彌敦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私家車;而當時就車輛的使用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

控罪另指,他同日在上述地點身為學習駕駛人士,在駕駛私家車時,沒有持有有效駕駛教師執照及該執照令該教師有權給予屬該種類汽車駕駛訓練的駕駛教師所陪同;而且沒有按照運輸署署長發出學習駕駛執照時以書面指名的條件駕駛該車輛,即學習駕駛人士駕駛的汽車通常必須掛上「學」字牌。

控罪續指,他同日在上述地點明知該私家車,是在未獲擁有人同意及未獲其他合法權限的情況下取用,而仍然駕駛該運輸工具;及同日在紅磡暢運道與安運道交界非法販運危險藥物。

案件編號:KCCC3146/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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