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遭遣返子女怎辦 州長簽法案惹來爭議

由於特朗普政府驅逐移民行動升級,不少移民父母恐面臨骨肉分離場面。州長紐森13日簽署具爭議性的法案AB495,擴大在兒童父母被遣返時可介入充當照顧者的親屬範圍,惹來保守派猛烈批評,指此舉恐成為人口販賣的「最佳工具」。

據非牟利新聞組織CalMatters報道,法案同時禁止託兒所收集兒童或其父母的移民資料,並容許家長在家事法庭為子女臨時安排合法監護人。AB495是州議會民主黨人今年多項回應特朗普政府大規模遣返行動的法案之一。其他法案包括禁止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人員在加州蒙面執法,以及要求學校與醫院在執法人員現身時核查並索取法庭命令。紐森過去數周對是否簽署AB495遲遲未作決定,令多個移民維權團體頻頻呼籲他頂住保守派壓力批准立法。

法案最具爭議部份是一份有數十年歷史卻鮮為人知的照顧者授權書。若父母暫時無法照顧孩子,與孩子同住的親屬可簽署授權書,證明自己為孩子的照顧者。此舉可讓該親屬安排孩子登記入學、帶孩子看醫生和同意醫療與牙醫護理。

新法將擴大可簽署「照顧者授權書」的人士範圍,從傳統定義的親屬,延伸至任何「與孩子具血緣、收養或姻親關係在五等親以內」的成年家庭成員,例如姨婆或堂、表親等。父母可隨時撤銷此項照顧者指定,該安排屬臨時性質,並不賦予簽署人監護權。

支持者認為,面臨被遣返的父母應有權選擇信任的人在自己遭ICE拘留時照顧子女。擴大授權範圍有助移民家庭在缺乏直系親屬的情況下依靠擴展家庭與社區網絡。

但共和黨、宗教及家長維權團體認為,法案或令兒童處於風險之中,容許非親密關係人士藉授權書奪取照顧權。共和黨州眾議員德馬奧(Carl DeMaio)更批評此法為「人口販子的夢想」。

紐森在新聞稿中承認外界對法案存疑,強調有必要「澄清事實」,指出新法不會改變家長的法定權益,監護權仍須由家事法庭法官裁定。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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