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規領先全國 餐廳需列明致敏物

加州將要求餐廳從明年起披露是否有常見致敏物,圖為民眾在一家餐館準備點餐。美聯社

為了讓消費者能清楚理解餐點是否含有致敏物,加州從明年起規定餐廳在餐單上披露是否含有常見致敏物,創全國之先。

州長紐森本周簽署的SB68法案,將適用於最少有20家分店的企業。新法規定他們若明知或「理應知道」餐點含有牛奶、雞蛋、貝類和木本堅果等致敏物,就要在餐單上披露。

提案的南加州參議員門吉瓦(Caroline Menjivar)本身對大部份堅果和水果過敏,因此萌生提案的念頭。她希望新法生效後,讓不少患有食物過敏的州民能夠盡情享受美食,毋須擔心是否引起過敏,同時讓餐廳可以向過敏者家庭做出保證以吸引他們光顧。

曾指新法將對企業造成沉重負擔的加州餐飲業協會(CRA)表示,他們樂意看到法案不再適用於小型餐廳,但擔心新法恐成為針對企業的「提告工具」。CRA表示,他們將繼續評估新法對其會員的影響。

非牟利組織「食物過敏研究及教育」(Food Allergy Research and Education)表示,雖然法案並非完美,但對保護過敏者是「有意義的一步」。

一名嚴重過敏且有份提倡法案的亞裔女童Addie Lao曾稱,新法將有助她更容易與親友外出用餐,「過敏對我的身體宛如毒藥,很容易造成不適。」美聯社沙加緬度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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