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將軍澳私了便衣警 4男女遭律政司入稟追討近20萬元僱員補償

2019年10月中有便衣警員在將軍澳遭人「私了」,6名男女事後被控非法禁錮及暴動等罪,悉數罪成,5人被判監禁7個月至37個月不等,餘下時年13歲少年則判入教導所。事隔6年後,律政司昨入稟區域法院,按警方指示向其中4人追討近20萬元因傷發放的僱員補償款項。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劉文全、吳婉菁、雷藝佳及黃竣賢,案發時非法禁錮及嚴重傷害偵緝警員6191。入稟狀指,一名政府僱員2019年10月13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4名被告導致受傷,政府向其發放了僱員補償款項港幣197,509.42元,律政司現按警方指示,根據《官方法律程序條例》 第13條、《香港回歸條例》第18條及《僱員補償條例》第25(l)(b)條,向4名被告申索上述19.7萬元以及利息訟費。

案發時24歲演唱會舞台技工劉文全承認非法禁錮、傷人及暴動3罪,判囚30個月;21歲保險經紀吳婉菁承認蓄意傷人和暴動2罪,判囚27個月;23歲電腦程式員雷藝佳受審後被裁定非法禁錮、暴動、蓄意傷人和使用蒙面物品4罪罪成,判囚37個月;13 歲少年黃竣賢承認非法禁錮、暴動、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4罪,被判入教導所。

劉文全是被入稟索償的被告之一。資料圖片
劉文全是被入稟索償的被告之一。資料圖片

 

雷藝佳有份被索償。資料圖片
雷藝佳有份被索償。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DCCJ5550/2025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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