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媽媽餵藥兼掐死1歲半女兒 揭因家庭財政壓力爆煲 承認誤殺判入小欖1年

24歲新手媽媽3年前因財務壓力及患適應障礙症,以餵果汁及滴眼藥水等方式,讓女兒一併服用3款成藥,並向女兒頸部及口部施壓,殺女後自殺未遂。翁姑連續兩天無法聯絡,上門發現女嬰四肢發紫,已無呼吸脈搏。媽媽早前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誤殺罪,法官陳嘉信形容事件實屬不幸,報告指被告丈夫不務正業,被告已盡力協助還債,帶同女兒搬離單位也未能抵銷財政壓力。陳官決定按兩名精神科醫生建議,判處一年醫院令,下令被告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服刑。

丈夫不務正業只顧打機累家庭陷經濟困境

現年27歲的女被告劉家琪於內地出生,曾任職保險公司,案發時為全職家庭主婦。她原被控一項謀殺罪,她被指於2022年4月23日在北角英皇道麗宮大廈一單位謀殺一歲半女兒羅玥甯。她否認謀殺罪,控方基於減責神智失常,接納她承認誤殺罪。

法官陳嘉信引述報告指,被告原任職保險業,惟丈夫不務正業,只顧在家打機,家庭經濟狀況陷入困境,被告在家照顧女兒時,不時有高利貸上門收數,獨自在家時亦受到電話騷擾,遂帶同女兒搬離住所,到北角劏房居住。

仵工將被害女嬰屍首送走。資料圖片
仵工將被害女嬰屍首送走。資料圖片

 

被告手機留言感痛苦欲與女兒共赴黃泉

警方調查發現,劉的手機備忘錄寫道自己做錯事,感到抑鬱及痛苦,「不知道如何繼續生活下去」、「要帶女兒一齊離開」,表明自殺念頭及欲與女兒共赴黃泉,要求不要為她或女兒驗屍。兩名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案發時因財務壓力,令她抑鬱症發作,食慾不振、睡眠質素差、感到絕望和產生自殺念頭,因適應障礙導致神志失常。

案情指,劉與丈夫在2020年7月結婚後,同年9月15日誕下女兒羅玥甯,2022年3月帶女兒搬往北角劏房居住,丈夫沒有搬往該單位,只不時上門探望妻女。老爺奶奶2022年4月22日按約定時間,到北角劏房欲接走孫女到婆家暫住一段時間,但4月22日及23日均無法聯絡劉,上門敲門20分鐘亦無人應門。劉則突然把鎖匙扔出屋外,老爺奶奶迅速開門後,發現劉躺在地上,無法開口說話,看上去神志不清;孫女則在床上,四肢及嘴唇發紫,沒有呼吸脈搏,遂報警求助。

救護員到場時,女嬰已無生命跡象。法醫證實女嬰約於2022年4月23日離世,身體各處有些擦傷和瘀傷,有臉部充血等窒息徵象,體內有抗組織胺藥物氯苯那敏、眼藥水常用成份血管收縮劑萘甲唑啉、止痛退燒藥撲熱息痛,死因為氯苯那敏及萘甲唑啉的藥物不良反應引致中毒,以及有人持續向女嬰口部及頸部施壓致窒息。

案件編號:HCCC37/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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