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歲男棚工於2022年5月7日,在油麻地吳松街舊樓外牆搭棚時,疑因安全繩斷裂從6樓墮下身亡。涉事僱主早前被裁定3項傳票罪成,被判罰款9萬元,分90期繳付,控方認為刑罰過輕遂提出判刑覆核,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聆訊。控方指,被告僅提供爬山安全帶予死者,對工人毫無保障,他亦非初犯同類案件。控方又申請縮短分期繳付令,讓被告感受「切膚之痛」。裁判官劉淑嫻押後裁決至10月13日,期間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
3項傳票罪成判罰9萬分90期付款
被告許佢成,是案發時死者陳兆豐的僱主,許當時經營華昌棚廠,事後沒繼續經營。許早前被裁定3項傳票罪罪成,控罪指他沒有確保在工作地方提供及/或維修安全進出口、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沒有確保工人配戴適當的安全頭盔。他被判罰款9萬,獲准分90期支付,即每月須付1000元。
只提供爬山安全帶對工人毫無保障
控方表示,死者當時工作環境危險,僅靠窗邊和晾衣架固定位置,而被告只向死者提供爬山用的安全帶作安全措施,對工人毫無保障,故認為判刑過輕,欠缺阻嚇力。控方續提到,被告曾於2006年有一項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的定罪紀錄,當時涉及另一名死者,許被判罰款3萬元,與本案相同。控方認為被告非初犯,兩次事件相隔多年,判以相同刑罰會造成不公,應加重刑責。
刑罰須有「切膚之痛」應大幅縮短分期
就著分期繳款令,控方認為法庭早前因應被告說法,但未有充分了解他的經濟狀況,便批准分90期繳交罰款。控方重申法庭要考慮被告經濟狀况,惟不代表讓被告舒適地面對刑罰,認為須給予「切膚之痛」,望法庭大幅縮短分期命令,向公眾彰顯案件嚴重性。
每周收入僅200 同場申延繳今期罰款
許佢成今自行應訊,他表示目前擔任兼職司機,惟每周只能開工約一次,每次收入僅約200元。他另申請延遲數天繳付原訂今天到期的罰款,獲劉官批准於下周二(16日)支付。
缺席補償額評核聆訊
除觀塘裁判法院的案件外,許佢成另被死者陳兆豐的家屬入稟區域法院追討僱員補償,今於區院進行補償額評核聆訊,許缺席,亦無派律師代表到庭。家屬一方指死者生前月薪約3.5萬元,賠償額應為月薪乘以60倍,即約210萬元收入,連同訟費及利息。暫委法官盧君政聽取陳詞後,押後裁決。
死者母親坐輪椅出庭向被告索補償
申請人為死者陳兆豐(CHAN SIU FUNG, GEORGE)的母親張秋玲(CHANG CHIU LIN),她今坐輪椅出庭應訊;答辯人為許佢成經營華昌棚廠。申請方指,死者生前多以現金出糧,沒有完整的收入紀錄,但根據遺物中的資料及許被勞工處拘捕後的警誡供詞,死者日薪約1600元,每月平均工作22日,月薪約3.5萬元。
案件編號:KTS23896-23897/2022;DCEC550/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