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禁止ICE用「非致命」武器對付記者

美國地區法官維拉(Hernán D. Vera)宣布延長禁止聯邦特工在抗議活動期間使用「群眾控制武器」以對付記者的限制。

《洛杉磯時報》報道,法官維拉強調憲法第一修正案理應獲得更好的保護,禁止聯邦特工在抗議活動期間使用群眾控制武器瞄準記者。

洛杉磯市和國土安全部的律師則辯稱,在混亂示威活動中,警方很難清楚區分記者和抗議者。

但美國地區法官維拉對此不為所動,本週繼續延長他於7月首次下令在街頭抗議活動中使用非致命武器的限制。

維拉指出,聯邦官員「不分皂白地使用群眾控制武器,其殘忍程度令人震驚」。

他在長達45頁的意見書中寫道:「事實上,聯邦特工以保護公眾為幌子,危害大批和平抗議者、法律觀察員和記者,以及依賴他們追究政府責任的公眾。第一修正案要求更好的保護。」

維拉希望聯邦當局能夠將該項命令傳達給在第一線執勤的警察和特工。

但法官尚未對另一起針對洛杉磯警察局的訴訟作出裁決,該訴訟指控其警官過度使用武力。

在維拉發布限制使用武力的臨時限制令不到一個月後,至少有三名報道抗議活動的記者遭洛市警察警棍擊中,造成傷痕累累、血跡斑斑。

維拉在先前裁決中增加一項新條款,限制對「自身未對執法人員或其他人構成迫在眉睫的傷害威脅的抗議者」使用非致命武器。

該項裁決標誌著新聞權利組織聯盟的重大勝利。該聯盟在法庭上辯稱,司法干預對遏制報道示威活動的媒體人員「持續遭受虐待」是必要之舉。洛杉磯訊

6月,美國國土安全部官員向聚集在洛杉磯市中心抗議者發射非致命性武器。洛杉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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