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屯門區區議員葉吉江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被判處200小時社服令兼停牌半年。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周二(9日)書面通知葉吉江,決定暫停其區議員職能和職務一周。麥美娟今日(11日)表示,當局會確保地區服務不受影響,又表示已考慮案情作適當處分。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中)。何健勇攝

葉吉江去年駕車逆線撞向的士,酒精呼氣測試超標。

葉吉江早前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須停牌6個月及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麥美娟表示,政府就新一屆區議會引入《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資料圖片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在當區區議會主席在獲得同區不少於3名區議員的聯署下,由她委任的「監察委員會」進行調查。資料圖片
麥美娟表示,政府就新一屆區議會引入《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根據《區議會條例》第72C條,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在當區區議會主席在獲得同區不少於3名區議員的聯署下,由她委任的「監察委員會」進行調查,就有關事件會否對區議員、區議會及政府的聲譽及威信造成的負面影響。她指監察委員會就個案可以發出勸喻信或作出警告、罰款、暫停該議員的職能和職務,以及在停職期間按比例扣起有關議員的酬金等處分,今次委員會考慮了今次的案情,所以向他建議停職一星期並且停薪。
麥美娟表示,相關的區議員是不能夠以區議員身份行事,但他的辦事處是可以向市民提供有限度服務,不過辦事處外面需要張貼告示,通知市民相關區議員被停職,這是要確保地區內的服務不會受影響。
記者:黃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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