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歲無業女涉今年3月至5月為顛覆組織拍攝宣傳短片,鼓勵市民參與投票,以成立名為「香港議會」的組織,遭國安處檢控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涉案19歲女子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31日,待檢閱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獲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批准,辯方須於10月24日通知法庭答辯方向,被告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押候訊。
19歲被告藍菲,報稱無業,被控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控罪指,她於2025年3月某日至5月30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煽惑和鼓勵香港居民參與投票以成立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組織,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僧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案件編號:WKCC3742/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