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進建築有限公司因涉及多宗致命工業意外,其續牌申請遭發展局拒絕,當局原訂6月將其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上剔除,不得再進行任何建築工程。精進建築早前成功申請暫緩執行除名決定,直至正式上訴結果出爐,即可暫時繼續建築工程。屋宇署今早於高等法院申請押後上訴聆訊,以呈上新證據回應精進新指控。法官鄭蕙心認為公平起見,應給予機會署方回應新指控,押後聆訊,日子待定。
上訴方為精進建築有限公司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答辯方為屋宇署及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由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代表。袁國強今申請押後上訴聆訊,以修訂原訴動議並呈上相關新證據,指出精進在事實層面提出了新指控,認為署方決定將精進除名時,依賴了不公開的政策來酌情處理。袁國強指精進至此才首次公開提出此番指控,來質疑署方行事無理,當中含非法因素,法庭定奪時要考慮署方是否應用一般做法、應否存有例外、當中有否非法因素以及理應如何執行。袁國強補充此屬上訴聆訊,而非司法覆核,法庭可以考慮更廣泛的證據,讓署方有機會出示相關新證據去回應指控,確保公平審訊。
屋宇署求押後待呈新證據迎戰精進建築新指控
袁國強續指考慮到精進財務狀況,其流動資產價值達7.78億元,價值不少,流動債務雖達6.46億元,但總資產即使償清所有流動債務之後,尚餘3.5億元款項,可見精進有充足資產,不是資不抵債,未來都不見得會面臨清盤,因為即使押後聆訊,期間精進也不會因此蒙受不利。再者袁國強指出精進股東可以支援精進,即使面對嚴峻財政狀況,精進也有方法解決。袁國強最後指若法庭拒絕押後,令署方沒有機會回應指控,其損失不能量化成金錢,若法庭基於不全面證據來斷案,或有機會危及公共建築安全,任何一宗致命工業意外也非金錢所能彌補。
余若海回應指精進上訴最終也只是希望將決定發還署方重新考慮,提到精進早於2023年3月已向署方申請續牌,期間屢發公開信敦促署方跟進申請,卻一直前途未卜,直到今年5月才得到署方回覆。余若海又指署方申請押後聆訊來呈遞新證據,卻不說明是何等證據,何以仍需時數周。余若海直言事到如今對精進而言已是危急存亡之秋,原本預期署方已飽覽所有相關證據,署方提到的3次工業事件理應早已了然於胸,若要呈堂早應囊括,何必一再押後。
案件編號:HCMP952/2025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