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停職的德籍麻醉科受訓醫生涉嫌1個月間多次於伊利沙伯醫院內盜取逾13毫克麻醉藥,價值約1千1百港元。涉案35歲德籍男子早前否認10項盜竊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伊院麻醉及手術室服務部門主管供稱,濫用瑞吩坦尼會引致興奮的感覺,「醫生唔可以私自保留未用完嘅瑞吩坦尼」,若手術後有剩餘的麻醉藥,醫生理應要將藥物丟棄或歸還醫院。主管在收到其他醫生對被告的指控後,曾問被告是否願意接受精神科服務,建議獲被告同意。
涉案麻醉藥受監管須存放於上鎖藥櫃並作記錄
35歲德國籍被告郭學霖(KURTZ Moritz Sebastian),報稱麻醉科醫師,被控10項盜竊罪,指他於2021年2月4日至3月18日期間,共10次於伊利沙伯醫院內偷竊共13毫克瑞吩坦尼,而上述物品為醫院管理局的財產。
伊利沙伯醫院麻醉及手術室服務部門主管呂劍青供稱,瑞吩坦尼屬於鴉片類藥物,受危險藥物條例監管,普遍用於手術時的麻醉作用,若濫用會有興奮的感覺。呂解釋,此藥物在伊院中「要存放喺有鎖嘅藥櫃」,另有記錄冊將存放量及使用量記錄下來。

呂補充,「藥櫃鎖匙由指定護士負責保管」,當麻醉科醫生要用此藥物時,要由最少兩名護士打開藥櫃,取藥時會在記錄冊上列名病人的姓名、身分證號碼、麻醉科醫生的姓名、取藥份量、時間及日期等,填寫後由護士簽署確認。其後,護士會校對庫存量是否與記錄匹配,並將藥物放在特定的盒子交予醫生。
用剩麻醉藥需丟棄或歸衰護士存放不能私下保留
呂提及,麻醉科醫生取得並使用瑞吩坦尼後,要將用剩的藥物丟棄,並記錄下丟棄的份量,「用剩嘅藥,醫生要係手術室掉棄咗佢」。呂補充,若醫生提取藥物卻沒有使用時,則要在手術後歸還護士,護士會將份量記錄並放回櫃內。呂指,醫生會在手術當日提取瑞吩坦尼,理應按照個人知識及認為適當的用量提取。
呂直言,「醫生唔可以私自保留未用完嘅瑞吩坦尼」,另引述記錄,顯示被告在2021年2月4日至3月18日期間就10次手術提取約26毫克的瑞吩坦尼,手術中使用及掉棄約13毫克,餘下13毫克瑞吩坦尼則沒有在記錄上顯示處理方式。
上司接兩醫生對被告投訴
呂憶述,被告在2021年1月加入伊院任麻醉科的受訓醫生。呂在同年3月初收到其他醫生對被告的投訴,莊友全醫生及許潔敏醫生在3月18日與被告會面,兩名醫生其後將會面結果告知呂。呂隨即安排被告暫停職務,問被告是否願意接受精神科服務,當時被告同意。
余承章資深大律師代表辯方盤問時指,受訓的醫生會由高級的麻醉科醫生監管,高級麻醉科醫生能對受訓的醫生作年度評估。呂同意,惟不確認莊友全醫生及許潔敏醫生是否有被安排指導被告。辯方另稱,手術室的助理會協助掉棄剩餘的藥物,呂同意。辯方再指出,醫生從護士取得麻醉藥後,會將藥物放在手推車上,所有醫生及助理均能接觸到該些藥物,呂同意。
辯方爭議被告承認取走藥物自用的招認自願性
承認事實指,被告在2021年1月開始任職伊利沙伯醫院的麻醉科醫師,每1毫克瑞吩坦尼價值約88港元,涉案13毫克瑞吩坦尼價值共約1千1百港元。
被告曾向莊友全醫生及許潔敏醫生承認取走藥物作自用(self-injection),而辯方爭議被告在會面中作出招認的自願性,質疑兩人不容許被告去洗手間、沒有告知被告該對話內容將會用作刑事檢控等。
案件編號:KCCC2614/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