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品牌檢討︱羅淑佩:將聚焦國際級體育盛事 考慮對港經濟效益 改按評分資助600萬至1500萬元

去年球星美斯缺陣「香港隊VS國際邁阿密CF表演賽」,觸發風波。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今日( 24日 )表示,已完成檢討「M」品牌制度,提出進一步優化措施,並已獲體育委員會及大型體育事務委員會通過。她指,明白市民期望政府資源必須用得其所,新一輪優化措施目的是更有策略性、更有效及精準地分配資源,支持高質素和具經濟效益的大型體育活動,會對申請作更嚴格甄選,包括聚焦國際性公開賽事、調整評分標準、根據評分决定資助上限及強化監察機制。

每個獲批活動不再劃一資助1500萬

羅淑佩說,措施包括資助將聚焦國際級體育盛事;審批時會考慮賽事對推動香港體育、旅遊推廣成效及經濟效益;亦會根據活動評分決定資助額為600萬元至1500萬元不等,並非如現時每個獲批活動劃一資助1500萬元。另外會強化監察機制,要求申請人在活動完結後提供經濟效益、訪客數字等資料,進一步更好運用政府資源、優化體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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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淑佩表示,最近已完成「M」品牌計劃檢討並已獲通過。
羅淑佩表示,最近已完成「M」品牌計劃檢討並已獲通過。

 

羅說,明白市民希望公帑用得其所。
羅說,明白市民希望公帑用得其所。

 

她指「M」品牌未來將聚焦國際級體育盛事、調整評分標準、強化監察機制等。
她指「M」品牌未來將聚焦國際級體育盛事、調整評分標準、強化監察機制等。

 

文體旅局局長羅淑佩到場支持。
文體旅局局長羅淑佩到場支持。

 

文體旅局局長羅淑佩到場支持。
文體旅局局長羅淑佩到場支持。

 

去年球星美斯缺陣「香港隊VS國際邁阿密CF表演賽」,觸發風波。資料圖片
去年球星美斯缺陣「香港隊VS國際邁阿密CF表演賽」,觸發風波。資料圖片

 

只要賽事具規模  對體育、旅遊、經濟有正面幫助 均會考慮

羅淑佩說,政府在檢討「M」品牌時,既汲取過去經驗,亦聽取市民、媒體、立法會、主辦方就以往「M」品牌活動的意見。檢討未為每年可獲「M」品牌資助盛事設上限,只要屬具規模的國際性賽事,對本港體育發展、旅遊及經濟收益有正面影響,都樂意考慮,「當然我們汲取過往一些經驗之後 ,我們現在是真真正正會想選一些大家都認同它是國際級的盛事,同時如果我們批出資助,我們也有更加好把握,它會為香港市民和訪港旅客帶來愉快體驗。」

國際性表演賽事始考慮資助

就表演賽可否獲資助,羅淑佩表示,「M」品牌日後會優先考慮爭取國際排名或者分數的國際性賽事,至於其他表演賽並非不作考慮,但會更著重其經濟及旅遊效益。她舉例,今夏在啟德體育園舉行的「M」品牌賽事,都屬國際性賽事,「不論是世界桌球錦標賽,或者女排世界聯賽,又或者足球盛會,都牽涉一些世界強隊,或者爭標賽事,或者計分賽事。」

被問到國際性賽事是否「M」品牌批出資助的前設?羅淑佩重申,會是主要考慮因素,「但當然如果有一些項目,譬如它比較新穎,我們在考慮過體育發展、旅遊效益和經濟效益方面,其實都有很大吸引力的話,我們當然都不排除這可能性。」她補充,一些對香港體育發展有幫助的非國際性賽事,康文署或文體旅局也有相應資助,不擔心新標準會窒礙體育發展,「包括場地資助,或者在我們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其他一些範疇或項目裡面,亦可以幫助他們順利舉行。」

她稱,政府會公佈檢討詳情,也會與有興趣主辦方解釋清楚,相信主辦方將會對項目作出修訂,盡量符合要求。

去年三國際網球賽取得「M」品牌  羅淑佩 : 高檔次優先考慮

去年中銀香港網球公開賽2024、保誠香港網球125國際賽、及保誠香港網球公開賽2024三個「M」品牌項目,都由中國香港網球總會主辦。羅淑佩指,不會一個項目得到資助後,同年不可再獲資助,但會逐個項目審視,「如果是同一個系列的賽事,它有一些低檔次,然後去到高檔次的(賽事),我們當然會考慮,可能高檔次那個優先。」

她亦說,未來審批「M」品牌申請時,會特別考慮對推動香港體育發展、旅遊推廣及本地經濟效益的成效,並根據評分决定資助上限,由600萬元至1500萬元不等,「換句話說,並不是每個獲批申請,都自動獲批1500萬元資助上限。」至於監察機制,會要求申請人在活動完結後,提供有關推動香港體育發展、訪客數字和經濟效益的資料。

球員缺陣 觀眾人數不足  當局或會調整最終發放資助額

按當局公布的優化措施,列明如主辦單位未能按申請時提交的計劃(包括球員陣容、觀眾人數、體育發展方案、市場及推廣計劃等)舉辦活動或未能達成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包括旅遊推廣和經濟成效等),委員會會按活動的實際結果進行評核,有機會獲調整最終發放的資助金額。

而為鼓勵主辦單位逐步增加尋求私人贊助的金額,政府會按年遞減「大型體育賽事」首三年的直接補助金(即第一年最高600萬元、第二年最高500萬元、第三年最高400萬元),推動業界邁向產業化發展。

全運會群眾賽事保齡球項目今日(24日)迎來壓軸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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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演打18場的「五人隊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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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隊坐享主場之利,觀眾區不時傳來打氣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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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隊坐享主場之利,觀眾區不時傳來打氣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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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運會群眾賽事保齡球項目今日(24日)迎來壓軸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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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泳舜 : 集中資源扶助旗艦盛事  避免賽事集中某一段時內舉行

身兼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的民建聯民政及文體事務發言人鄭泳舜對此表示歡迎,認為M牌制度經優化後,有助香港選定具潛質的旗艦體育活動,從而早作部署,加強宣傳及推廣。他期望日後在吸引海內外旅客方面多做功夫,提供完善旅遊配套作配合,鼓勵與酒店、零售、飲食和運輸等業界合作,推出多樣化的旅遊產品,例如聯乘套票,吸引更多旅客訪港,進一步推動盛事經濟。對於未來重點資助國際公開賽事,鄭泳舜亦表示支持,認為這有助集中資源扶助旗艦盛事,並同時避免不同賽事過於集中某一段時內舉行,影響觀眾體驗。

具體優化安排 :

(一)調整評分標準,按個別活動的評審結果訂定相關資助額

  • 優化評分標準,以在評審「大型體育賽事」項目的申請時特別考慮項目對香港體育發展的成效;而在評審「表演賽/邀請賽」項目的申請時特別考慮項目在旅遊推廣和對本地經濟效益的成效;
  • 在優化評分標準下,一些在旅遊推廣和對本地經濟有顯著效益的「大型體育賽事」,亦可按情況考慮以「表演賽/邀請賽」的形式提交申請;
  • 每項活動的總資助上限(即直接補助金和配對撥款)將按優化後的評分標準而訂定,由600萬元至1,500萬元,以更有效分配資源。換句話說,並非每個獲批的申請均能獲1,500萬元的資助上限(包括直接補助金和配對撥款);
  • 為鼓勵主辦單位逐步增加尋求私人贊助的金額,按年遞減「大型體育賽事」首三年的直接補助金(即第一年最高600萬元、第二年最高500萬元、第三年最高400萬元),推動業界邁向產業化發展;及
  • 以先導計劃形式試行將選擇在非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場地或在香港大球場進行的「M」品牌活動的租場補助金撥款上限,從100萬元增加至300萬元,配合大型體育盛事使用香港不同場地的需要。

(二) 調整甄選標準

  • 更策略性地吸引為香港帶來顯著經濟效益的體育活動持續落戶香港,建立長期夥伴關係(即一年以上)。

(i)「大型體育賽事」

  • 為提高政府資助撥款的效率和效益,「M」品牌計劃將集中支持世界級水平的「大型體育賽事」(即公開賽而非個別分齡組別);及
  • 為確保「M」品牌賽事日程的多元性,在同一系列的錦標賽/巡迴賽中,每年只資助一項級別較高的賽事。

(ii)「表演賽/邀請賽」

  • 委員會將採用固定申請周期接受和處理「表演賽/邀請賽」申請。在同一申請周期(即六個月)內收到的申請,將按各項申請的優勢(例如參與球星/隊伍的吸引力和經濟效益)一併處理和考慮。委員會在一般情況下在同一周期只會揀選不多於三項「表演賽/邀請賽」,避免多項賽事同期舉行,因而減低它們各自的經濟可行性和效益。委員會要求主辦單位在同一周期內提交申請,可鼓勵主辦單位提早作更充足規劃,亦讓委員會能一併考慮同一輪收到的「表演賽/邀請賽」申請,以選取該輪申請期中最值得支持的項目和決定相應的資助金額

(三) 完善審批程序和申請要求

  • 申請機構須在擬舉辦或公布舉辦「M」品牌活動前(如舉行記者會)至少六個月前提出申請,以鼓勵主辦單位作更充足規劃,亦確保「M」品牌活動可有更佳的宣傳效果。

(四) 加強監察和報告機制

  • 「M」品牌活動的主辦單位在簽署資助協議條款,並提交已確認的現金贊助證明文件/保證書後,可在活動舉行前最多獲發放合資格配對撥款的50%;
  • 文體旅局會繼續按現行做法就資助協議條款的內容及評估報告內的項目進行核查(包括現場視察),以監察及評估活動的情況。如主辦單位未能按申請時提交的計劃(包括球員陣容、觀眾人數、體育發展方案、市場及推廣計劃等)舉辦活動或未能達成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包括旅遊推廣和經濟成效等),委員會會按活動的實際結果進行評核,有機會獲調整最終發放的資助金額;及
  • 主辦單位需委託獨立的專業機構就活動參加者(包括旅客)進行調查,並提交報告,以更有效評估活動的成效(包括入場人次和經濟效益)。

記者 蕭博禧、謝宗英

攝影 陳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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