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飲用水風波發酵多日,供應商「鑫鼎鑫」被揭發用冒牌水,被政府終止合約,事件引發公眾對招標制度關注,政府物流署署長陳嘉信周四(21日)公開道歉,承認招標程序上有不足。物流署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時 提供2025年5月的飲用水招標文件,文件長達229頁,當中要求入標者填寫樽裝水生產地、製造商名稱、品牌名稱、每樽水容量、生製工廠地址等資料。
列明飲用水須經蒸餾、不得添加物質
根據文件,「為政府各部門供應樽裝飲用水」標書在今年5月2日截標,由物流署採購科總監曾昭奇簽署。招標文件除要求入標者填寫生產地等資料,亦要求確認樽裝水是否符合ISO9001、ISO14001等生產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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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提到,供應的瓶裝飲用水須經蒸餾或逆滲透淨化,不得添加任何物質;使用容量為18至19公升、密封且可回收的水桶,適用於向上出水型或倒置型飲水機;並符合香港所有適用的法例及相關標準,包括但不限於《公共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及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發布的《食物微生物指引(2014年8月修訂版)》(或其最新版本)中關於瓶裝/包裝飲用水(天然礦泉水除外)的微生物標準。
在價格規格中,文件要求入標者填報分別運送到港島、離島、九龍、新界,包括大嶼山及海灘的單位及總預計價格。
鑫鼎鑫投標價格最低
陳嘉信周四會後見傳媒時表示,理解今次事件令到社會關注政府採購工作,亦影響公務員對飲用水產生安全的疑慮,承認署方在程序上確有不足,向公眾致歉。
至於投標安排是否價低者得,陳嘉信指政府會首先考慮產品是否達到水質的要求,並且證明工廠有生產能力。在滿足所有技術層面要求後,就會審視價格,一般都是「價低者得」;而今次樽裝水中標的公司都是在該區域的投標者之中,合約價格最低的。
記者:陳俊豪